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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燃放煙花爆竹注意事項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4日 01: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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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1月22日專電(記者鄭良)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日前發佈消息,提醒公眾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注意事項。

  到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正規銷售點購買煙花爆竹;購買正規廠商生産的有警示語和燃放説明、無漏藥浮藥的煙花爆竹;個人不要違規購買、燃放禮花彈等大型煙花爆竹。

  燃放前要仔細閱讀産品包裝上的注意事項,燃放時要按照説明書以正確、安全的方式小心操作;切勿拿在手中、更不要酒後燃放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燃放時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不得採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産安全的方式燃放;臨時存放煙花爆竹,要遠離火源,以免引起煙花爆竹自燃;林區、農村群眾燃放煙花爆竹要遠離柴草垛、樹林,以免引起火災。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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