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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勾結銀行職員偷梁換柱騙數千萬存款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3日 05: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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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高利息誘使他人到指定銀行存款,再勾結銀行工作人員把存款“偷換”出來,被告人熊世勇等人以偷梁換柱之伎倆,騙取他人數千萬元。近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年初,熊世勇因其經營的火鳳凰公司欠款到期,於是找到彭永清,希望其幫忙融資。兩人商定由彭永清安排資金方到指定銀行存款,再通過銀行工作人員把存款支取出來。之後,彭永清找到重慶一家蔬菜公司的經理夏某,以高息引誘其到指定銀行開戶並存款。2010年4月,夏某同意存入1000萬元。隨後,彭永清、彭文鋼找到重慶某銀行分理處對公賬戶櫃員彭春,3人利用彭春經辦開戶的職務便利,將夏某存入銀行的資金轉出供火鳳凰公司使用。事後,彭春、彭文剛從中獲取好處費。

  2010年年初,熊世勇、王勇均因缺資金,分別找到彭永清幫忙聯絡資金。同年3月,彭永清找到刁麗,共謀以高額利息為誘餌找客戶到銀行存款,再買通銀行櫃員在辦理活期存摺過程中,私自辦理客戶賬戶借記卡,並截留借記卡、私設密碼,控制客戶賬戶,將賬戶內資金提供給用款人使用,彭永清、刁麗從中獲取好處費。同年5月至7月,彭永清、刁麗、余群紅等人用該方法將張某、許某等7人共計6540萬元存款全部轉出使用。

  公訴機關認為應以票據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挪用資金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以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對熊世勇、彭永清、彭春等人定罪量刑。被告人對部分指控予以否認。

  鋻於案情重大、複雜,本案擇期宣判。本報記者徐偉 本報通訊員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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