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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一民案宣判延期 律師:春節後何時宣判還不好説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2日 15: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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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一民的辯護律師王樹靜昨天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明確回應:楊一民案的宣判將改在春節之後

  由於沒有最終的宣判結果,楊一民、南勇和成足俱樂部前任董事長許宏濤等人將在看守所裏度過第三個春節

  隨著龍年春節一天天臨近,中國足壇反賭案的宣判看上去已經不可能在節前完成。楊一民的辯護律師王樹靜昨天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明確回應:“我昨天才與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聯絡過,被告知楊一民案的宣判將改在春節之後,鋻於足壇反賭案的特殊性,具體節後何時宣判還不好説。”

  去年12月下旬,足壇反賭案第一批涉案人員在鐵嶺接受審理時,王樹靜律師曾接受過本報記者專訪,並邀請記者現場採訪楊一民案的宣判。那時候,王律師估計宣判時間就在春節之前,大約在1月10日左右。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特殊情況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對於宣判日期一拖再拖,王樹靜昨天表示:“我想,這肯定是因為反賭案非常特殊,如果特殊到需要鐵嶺中院請示上一級法院的地步時,一個半月就已經不是‘最後期限’了,時間還將延長一段……我也聽説了正月十五是宣判最後期限的説法,但根據我目前掌握的信息,再晚一些宣判也是有可能的。”

  至於楊一民案,王律師本人和楊的家人對量刑有何心理預期?王樹靜昨天表示不便回答,不過他承認刑期很可能超過十年,“如果以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定性的話,刑期的起點就是10年,雖然我們辯方律師認為在檢方公佈的120多萬受賄金額中,只有30多萬是沒有爭議的,但30多萬,畢竟也超過了10萬的界線。”按照現行刑法385條規定,若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名成立且受賄金額在十萬元以上,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另據遼沈媒體報道稱──按照規定,法院必須在宣判的前三天通知相關律師和家屬。由於1月21日星期六是春節之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如果最終要在這一天宣判,律師和家屬應該在本月18日接到法院的通知,但截至目前,還沒有任何人接到宣判的通知。由於沒有最終的宣判結果,所有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轉移到監獄,他們只能在看守所裏度過這個春節──這已經是南勇、楊一民和成足俱樂部前任董事長許宏濤等人在看守所裏度過的第三個春節。

  此外,針對“一部分涉案人員或將在看守所接受宣判”的説法,有相關律師日前表示:因本次宣判關注度極高,根據宣判必須公開的原則,可能性幾乎為零。 華西都市報記者賈知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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