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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份公務員取消公費醫療 醫保將取代公費醫療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2日 1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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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宣佈,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屬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約22萬人取消公費醫療,併入職工醫保。公務員醫療保障改革再度引發公眾關注。記者從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內地31個省區市中,至少有24個已取消公費醫療,全部參加醫療保險。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費醫療。

  1998年12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此後,全國大部分地區根據文件精神,陸續取消了公務員公費醫療,對在職和退休公務員(離休人員除外)實行醫療保險。山東、廣東、江西、江蘇、湖北等7地公務員尚未全部取消公費醫療。

  據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得了大病,醫保勝於公費醫療。由於公費醫療沒有實行大病統籌,也不享受社會醫療救助,在大病救治中,超出公費醫療目錄的材料、藥品、服務項目,要全部由個人承擔。

  但門診和普通病種住院報銷比例,公費醫療高於醫保。

  大多數被採訪的公務員普遍表示接受醫保,認為可以化解許多矛盾和問題,也避免了財政方面的入不敷出。有人説:“以醫療保險取代公費醫療是大勢所趨。”

  據《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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