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省森防指發佈“禁火令” 林區全面禁止野外用火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2日 02: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張海峰趙坤報道

  本報濟南訊日前省政府森防指發佈通告,從現在起到6月1日,在林區全面禁止野外用火。特別指出,如違反相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非公職人員一律從重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場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領導幹部,一律給予行政處分;對引起森林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防火期內禁止野外用火的規定包括,在森林內或距森林邊緣500米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墳頭燒紙或燒香、燃放煙花爆竹、吸煙、烤火、野炊等;禁止銷售、燃放孔明燈;禁止在農田防護林帶及其周邊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禁止攜帶、使用火種和易燃物品。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員進入林區,監護人要履行有效的監護義務,森林經營者要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責。修築工程設施的,應當按照森林防火的要求,建設或配置森林防火設施、設備。進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森林經營單位批准,並採取防火措施。

熱詞:

  • 野外用火
  • 林區
  • 森防
  • 全面禁止
  • 森林防火
  • 無民事行為能力
  • 孔明燈
  • 領導幹部
  • 防火期
  • 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