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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個女友回家過年有多少風險?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0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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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近過年,個人感情沒有著落的大齡剩男剩女犯了愁,尋思著回家如何應對父母親友的盤問。有人就在網上發帖,想租一個男(女)朋友回家過年。殊不知,這當中存在諸多法律風險。

  “租友”合同沒有法律效力

  小張今年30歲了,一直忙於事業,忽略了對個人感情問題的打點,現在還是單身一人。小張怕過年回家父母催問,就想租個女友回家過年。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小張想簽個合同,卻對合同的法律效力不清楚。

  法官提示 男女雙方簽署合同租個男(女)朋友回家過年,合同約定一方在回家過年的過程中聽從另一方的安排,其工作方式主要聽從於另一方的指揮與分配,其工作的時間、地點和內容均由另一方指定,其在工作行為上對另一方存有一定的隸屬性;而另一方據此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這種行為屬於勞務(雇傭)合同的範疇。

  不過,簽署的“租友”合同雖然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但由於這種“美麗的謊言”違背了公序良俗,破壞了社會公德,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所以這種合同行為屬於無效民事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合同無效,但並非沒有救濟。根據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的,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産應當予以返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租友”容易誘發犯罪行為

  小王是個事業小有成就的女白領,剛剛和男朋友分手,一時還沒走出前段感情的陰影,暫時還不想再找男友。過年回家又怕父母詢問,就想通過網絡租個男孩陪自己回家,以便應付父母。但網上租男(女)朋友回家過年而引發的違法犯罪又讓她有些擔心。

  法官提示 租個男(女)朋友回家過年,由於男女雙方彼此不了解,有可能給違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誘發難以預料的不良後果,如搶劫、詐騙、勒索、綁架、故意傷害、強姦等。因此,剩男剩女對這樣的所謂“租友”一定要慎重,不要輕易嘗試。如果確有必要,在租男(女)朋友回家過年前一定要提高警惕,事先仔細了解對方的真實情況,如姓名、住址、聯絡方式、工作單位等。如遇到違法犯罪行為,自身權利受到損害時,要及時報警或訴諸法院,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延慶縣法院 徐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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