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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催人警醒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9日 1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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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偉

  由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提供學術支持,並由學者、律師和媒體共同參與的“2011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昨日上午發佈。報告顯示,在企業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國企和民企分別為88例和111例,其中59例國企企業家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額達到3380萬餘元。(2012年1月16日《新京報》)

  這樣的數字,恐怕讓誰見到都會感覺刺眼,特別是報告顯示,2009年中國可統計的落馬企業家有95位,2010年該數據上升到155位,2011年這一數字突破了200位,這無疑讓人如梗在喉,心裏覺得格外的不舒服。

  據報告撰稿人,中國企業家犯罪問題研究專家王榮利介紹,報告所關注的220例企業家案件中,除18例失蹤、自焚或遇害,3例被通緝在逃外,其餘199例分別處於“雙規”、拘留、逮捕、起訴和審理中,其中國企88例,民企111例,部分案例目前已經結案。

  這就意味著這些“犯事”的企業老總們,花盡心思編造的“腐敗夢”,最終都是飛蛾撲火,沒有得到一個好的“結局”。如此反過來一想,心裏又覺得挺痛快。

  但是,不管是“不舒服”,還是“挺痛快”,面對這樣的事實、這樣的結局,我們都不能“一怒而過”或“一笑而過”,都應該靜下心來好好反思一番。

  大量的事實早已證明,一個能人未必能搞活一個企業,一個腐敗分子卻很可能搞垮一個企業。所以,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企業反腐這根弦一刻也不能松。用法制日報社社長賈京平的話説,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一大批企業家們在改革開放33年來逐步成為市場經濟的領軍者和弄潮兒,他們創造財富,打造品牌,為國家和社會創造就業機會,為老百姓提供優質産品和服務,贏得了社會的尊敬和關注。但是,我們也同樣看到,這些年來,一些企業家為攫取鉅額利益鋌而走險,採取非法手段,從而鋃鐺入獄。我們希望通過發佈這份年度企業家犯罪報告,引發企業家群體和關注中國經濟發展的有識之士們對市場經濟制度縱深層面進行深入思考,並引發法學研究者對企業家犯罪這一日趨嚴峻問題的深入思考。

  在筆者看來,腐敗的實質是運用公共權力來謀取私人利益。企業中的腐敗也就是將企業中的公共權力用於實現私人目的或小集團利益,這種腐敗行為往往通過企業的具體工作表現出來,並得以實現的。

  因此,我們所要警醒的是,企業反腐必須主動貼近企業具體工作的實際,要從容易滋生腐敗的具體工作著手。尤其是當前,在企業的設備、物資、材料採購,勞務採購,對外施工、生産協作或經營協作,廢舊設備、材料處理,幹部提拔使用等方面都容易産生腐敗行為。企業反腐就要主動貼近這些具體工作,通過積極參與,找出容易滋生腐敗的環節,健全管理制度,堵塞腐敗源頭。

  現代企業特別是企業集團規模宏大,架構複雜,靠人管人是管不好、也管不住的,必須建立比較完備的制度體系,以統一規範來制約人們的行為。只有建立健全“不想腐敗、不能腐敗、不敢腐敗”的制約機制,讓腐敗分子難逃人民的眼睛,難逃法律的審判,難逃正義的懲罰,才能確保企業老總們潔身自愛,遠離腐敗。(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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