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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游水庫捉弄朋友致人溺亡少年獲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8日 19: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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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東莞訊 (記者鐘達文 通訊員鐘紫薇)三名“90後”少年一同去水庫游泳玩耍,其中17歲的董某不會游泳,而他的兩位同行的朋友想捉弄一下他,便把其拉至深水區,結果董某不幸溺亡。記者昨日從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獲悉,董某的兩位朋友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

  悲劇發生在去年6月26日晚,王某、楊某與董某相約一同到鳳崗鎮的水庫玩水,其間王某和楊某遊至了深水區,而董某因為不會游泳,一直只在淺水區逗留。其後,王某向楊某提議將董某拉至深水區一同玩耍,於是王某和楊某兩人便遊到董某旁邊動手拉他。董某堅稱自己不會游泳並拒絕前往。

  然而,王某、楊某還不罷休,分別拉住董某的兩隻手,試圖將他拉到深水區。當王、楊兩人將董某拉至距水庫大壩三四米遠時,因水下地形陡降,三人突然踏空。此時董某因不會游泳立即掙扎並抓住楊某,楊某出於本能掙脫了董某後遊回大壩。後來董某又轉而抱住王某,王某掙脫後也遊回大壩。董某不幸溺亡。

  在刑事案件的審理中,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認為,王某和楊某明知他人不會游泳,卻強行將其拉至深水區致其溺亡,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不過,法院同時認定,兩被告人均有自首情節,且已在經濟上賠償了死者家屬,並取得了對方的諒解,其中被告人楊某犯罪時還未滿十八周歲。因此,法院近日最終判決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被告人楊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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