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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迎銷售高峰 禁放新增7大類場所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7日 00: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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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內四區的350個煙花爆竹零售攤點開張近一週了,昨天記者探訪發現,由於離我市規定的煙花爆竹燃放時間還早,很多市民並沒有急於購買這些特別的年貨,銷售攤點的生意也都一般。不過據預計,隨著明天小年的來臨,銷售攤點將迎來銷售高峰期。

  每天能賣四五百元

  昨天下午,記者在大堯三路一處煙花爆竹銷售點看到,大小300多種煙花爆竹擺在攤位內,大部分是火紅的包裝,顯得很有年味,但銷售攤前卻少有人問津。“現在一天也就賣個四五百元,主要都是傳統鞭炮和兒童玩的小煙花。”攤主王先生告訴記者,他的攤位算是周邊比較大的,每天賣這幾百元連人工費都不夠,他進的100多種大型禮花一個也沒賣出去。

  “主要是現在的年味還不到,預計過幾天銷售情況能好點。”漳州路一處煙花爆竹銷售攤位的老闆分析,一方面市民家裏不方便儲存煙花,所以一般都是現買現放,另一方面還不到購買煙花的時間,根據往年銷售的經驗,一般從小年開始,煙花爆竹的銷售才能迎來高峰期,很多攤位小年這一天就能賣上幾萬元的貨。

  禁放場所增加新區域

  市內限放區允許燃放時間共有6天,分別是1月22日(除夕)全天,1月16日(臘月二十三)、1月23日(正月初一)、1月24日(正月初二)、1月25日(正月初三)、2月6日(正月十五)每日7時至24時。

  為了保證春節期間的安全,2012年煙花爆竹的禁止燃放區域範圍被擴大,除《青島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明確的八類禁放場所外,又增加了重要軍事區域;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及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主次幹道、橋梁(含立交橋、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黨政機關辦公區、教學科研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的建築物安全距離25米範圍內七大類禁止燃放場所。(記者孫啟孟攝影報道)

  舉報非法運售鞭炮有獎

  我市對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設有獎舉報制度,各有關職能部門公佈舉報電話,市安全監管局:12350;市公安局:66571819(白)、66571800(夜);市工商局:12315;市交通委:82817777;市城管執法局:12345。對舉報的非法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線索,有關部門一經查實,即給予舉報者一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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