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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未按比例招殘疾人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5日 0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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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陳蕎)昨天,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發佈首個《行政機關招錄殘疾人狀況調查報告》。調查發現,在國家機關中招錄殘疾人比例最高僅0.39%,最低為0.02%,遠低於法律規定的1.5%。

  按照法律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有義務安排不低於1.5%的殘疾人就業,有些省市的地方性法規還規定了高於1.5%的比例,但具體落實情況一直沒有公示。該項調查系統考察了30個大中城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情況。

  調查顯示,行政機關招錄殘疾人就業的數量遠未達到法定比例,最高的是武漢市,但其公務員系統殘疾人佔全部比例僅為0.39%,最低為昆明市,僅為0.02%。事業單位相對於國家機關的狀況要好一些,其中上海市最高,事業單位中有殘疾人4800人左右,佔總數的1.3%,昆明市仍是調查樣本中最低的,僅佔0.6%。同時,高達80%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將其招錄殘疾人的數量和所佔的比例當作“秘密”來對待。

  報告認為,各機關缺乏吸納殘疾人就業的動力和壓力,監督和促進殘疾人就業的職能機關存在職責不明、多頭管理的情況等制度性障礙以及對殘疾人的歧視等,是殘疾人公務員比例低下的原因。報告建議,行政機關應&&招錄符合法定比例的殘疾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應制定相關規章,比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若未履行按比例招錄殘疾人的法定義務應給予其主要領導行政處分等,以保障殘疾人當公務員的權利。

  作者:陳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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