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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賭博球員判刑14人上訴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5日 00: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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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商報消息去年韓國足壇發生的賭球風暴驚動了世界足壇,有39名球員因參與賭球問題嚴重被判刑,韓國參加亞冠聯賽名額也因此受到牽連,名額由原來的4個減少為3.5個。在足壇涉賭案一審結束之後共有14名參賭球員提出上訴,經昌原地方法院二審宣判,其中有4名前球員獲得刑期改判處理,其餘10名上訴球員申訴被法院駁回。

  據韓國昌原地方法院第1刑事庭前天宣判二審判罰結果,該合議庭認為,雖然參與賭球等操縱比賽的球員嚴重觸犯法律法規,從違反國家法律以及給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方面來講都理應從重、從嚴、從快予以重判,但法院在受理上訴球員的申訴之後也發現,對有些涉案前球員的量刑的確存在量刑過重問題,因此,法院合議庭經過合議之後決定,對於其中4名提起上訴球員予以減刑處理。

  據釜山地方法院介紹,在去年8月份進行的一審中,現年28歲的金某曾因操縱比賽從中抽頭,獲得鉅額不法所得被判處5年徒刑,因本人不服上訴,經法院復審改判為4年,刑期減少1年。另外一名現年25歲的金姓前球員曾因威脅隊友共同參賭被判處1年又6個月徒刑並處以3500萬韓元追繳金,經法院再次審理改判為1年零2個月,維持3500萬韓元追繳金處罰。

  另有水原南門派黑社會組織成員金某在一審中曾被判處8個月拘役,但在二審當中,他本人提供了自己可從輕發落的有力證據,合議庭經過審議決定,將該黑社會成員的判處由原來的8個月減少為半年。另外一名來自大邱的金某曾因操縱比賽罪而獲刑1年又6個月刑期,經過上訴被減刑至1年,另外10名提出上訴的涉賭球員法院未予以受理。

  本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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