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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父母三年“睡死”一對兒女 稱窒息致死(組圖)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3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特雷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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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裏爾和尼爾森與他們另外兩名兒子的合照。

  法院認定他們與兒子同睡時導致孩子死亡 指控他們犯有虐待兒童致死和疏忽導致危險罪

  2006年,兩人時年3個月大的兒子睡在他們中間時死亡。2003年,他們24天大的女兒也是在和他們同睡時死去。

  文字 瀚辰(署名除外)

  本報訊 特雷弗 梅裏爾和厄科 尼爾森現年都是28歲。2006年,兩人時年3個月大的兒子凱森睡在他們中間時死亡。無獨有偶,2003年,他們24天大的女兒也是在和他們同睡時死去。

  就在凱森死去的前一天,醫生曾警告尼爾森不要和孩子同床而睡。

  “證據”稱窒息致死

  《鹽湖論壇報》9日報道,上訴法院法官裁定,雖然法醫認定凱森死於“不確定”原因,但有“足夠證據”顯示凱森與父母同睡時窒息而亡。

  凱森入睡時面朝上,死亡時趴在床上。法官説,凱森年齡太小,不會自己翻身,從而支持“合理推論”,即父母與兒子同睡時導致他窒息而死。

  這並非梅裏爾夫婦第一個死於與他們同睡的孩子。2003年,兩人第一個孩子因類似情況死亡,死因被認定為“體位性窒息”,是意外。

  《鹽湖論壇報》報道稱,上訴法院在審訊中裁定,兩人第一個孩子死亡的證據在審訊中可以聽取,儘管辯護律師反對並認為這會誤導陪審團的判斷。但法官裁定,該先例表明尼爾森知道和孩子同睡的風險。

  這對父母被指控犯有虐待兒童致死和疏忽導致危險罪,但他們拒絕認罪。

  鹽湖縣地區檢察官洛拉 米勒告訴KSL網站:“該指控針對被告在已被告知不要與孩子同睡的情況下仍然選擇與孩子同睡,導致孩子死亡。”

  尼爾森和梅裏爾的律師拒絕發表評論。

  同睡是危險的事

  2008年,辯護律師斯蒂芬 霍華德告訴記者:“他們都試圖成為一個好母親和一個好父親。任何家庭失去親人都是讓人難受的事情。當這種事情發生兩次時,這加倍讓人難受。”

  “沒有任何人和任何證據可以告訴我們,他們確實造成了寶寶的死亡,”霍華德補充説,“閃電有時會兩度擊中同一個人。”

  同睡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一些研究報告表明,同睡可以避免嬰兒猝死症,但有人則指出嬰兒窒息和被勒死的危險。

  米勒告訴KSL網站:“同睡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事情。醫生一遍又一遍地告訴許多年輕的父母,他們不應該與他們的孩子睡在同一張床上。”

  同睡爭議?

  兒科專家建議

  同房而非同床

  在美國,父母是否該與嬰兒同睡一張床存在爭議。主張同睡者指出許多好處,如母親通過同睡可以和嬰兒保持睡眠週期相匹配,可以鼓勵母乳喂養,可以幫助嬰兒更容易入睡等。

  批評者稱,該做法有導致嬰兒窒息和被勒死的危險。美國兒科學會建議父母與嬰兒同房而非同床而睡。

  美國過去的國家統計數據顯示,1990年和1997年之間,共有515名3歲以下的嬰兒死於與父母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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