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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電子交警”處罰業務部分調整:
本報訊 (劉陽 記者何興麗) 哈市市民辦理非現場交通違法業務時,只需持本人駕駛證(如駕駛證無暫扣、登出、超分等情況)在交警支隊各大隊、秩序處和其他交通違法處理處罰窗口即可辦理非現場處罰業務,無需再提供行駛證等證件。這是記者10日從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處獲悉的。
據了解,哈市交警部門就加強違法處理窗口有關工作進行了調整。除上述調整外,市民在辦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罰業務時,交警將嚴格審核當事人駕駛證違法記錄情況,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多次交通違法行為,在辦理交通違法處罰業務時,一律予以記分罰款處罰。此外,市民在辦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罰業務後,可在建行ATM自動櫃員機繳款,當日即可解鎖。哈市車管部門核發牌照的車輛可到哈市交警部門各大隊和秩序處設立的指定窗口辦理省內超速50%以上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罰業務(500元以上大額罰款),外地號牌在哈違法的車輛也可到上述窗口辦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處罰業務,辦理時要按規定予以記分。
哈市交警部門
各大隊處罰中心
辦公
地點
★道裏大隊分處罰中心:道裏區安發街148號
★道外大隊分處罰中心:道外區三育街8號
★南崗大隊分處罰中心:南崗區長江路9號
★太平大隊分處罰中心:太平區南直路561號
★香坊大隊分處罰中心:香坊區香木街18號
★動力大隊分處罰中心:香坊區和平路81號
★平房大隊分處罰中心:平房開發區黃海路21號
★顧鄉大隊分處罰中心:道裏區鋼鐵街1號
★哈西大隊分處罰中心:南崗區學府四道街14號
★松北大隊分處罰中心:松北區萬寶大道3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