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六旬患者術後身亡 天壇醫院有過被判賠償8萬餘元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0日 20: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年過六旬的馬先生開顱術後無醫囑就被轉入普通病房,術後第六天突發急症最終死亡。家屬認為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下稱天壇醫院)在診療過程中違規,起訴索賠11萬餘元。近日,市二中院終審認定天壇醫院存在醫療過錯,賠償馬先生家屬共計8萬餘元。

  馬先生的家屬訴稱,2010年1月27日,馬先生因“右額佔位性病變,左上肺佔位”住進天壇醫院神外病房,次日在全麻的情況下做了冠切右額開顱腫瘤切除術,後從監護室轉入普通病房。同年2月3日中午,馬先生在護工陪同上廁所途中,突然暈倒,大小便失禁,經救治無效,于當晚死亡。家屬認為,醫院在診療過程中違反法律及診療常規,術前檢查不充分,術後護理不規範,病歷記錄的關鍵問題相互矛盾,對突發疾病診斷不明確,搶救不及時,沒有針對性,沒有進一步明確診斷,不履行告知義務,致使搶救失敗,造成患者死亡。故起訴索賠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共計11萬餘元。

  開庭時,天壇醫院稱,醫院對馬先生的治療和護理過程符合相關規範要求,沒有過錯;對於馬先生突發疾病治療也是及時的,馬先生的死亡係其自身病因所致,故不同意賠償。

  一審法院判決天壇醫院敗訴後,其不服,提起上訴。

  市二中院審理後查明,經鑒定部門鑒定,天壇醫院在對馬先生的醫療過程中存在護理力度不足;護工參與護理的方式不當;在無醫囑的情況下將馬先生由監護室轉入普通病房的醫療過錯行為,該過錯行為與馬先生的死亡結果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天壇醫院應按20%比例賠償。天壇醫院對鑒定結論不予認可,但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予以反駁,其辯解意見法院不採納。

  最終,市二中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天壇醫院按照20%的比例賠償馬先生的家人各種損失共計8萬餘元。

熱詞:

  •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
  • 患者
  • 術後護理
  • 佔位性病變
  • 腫瘤切除術
  • 普通病房
  • 診療
  • 過錯行為
  • 護工
  • 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