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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考研使用金屬探測器拒絕安檢取消考試資格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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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4)日從(湖北,下同)省教育考試院獲悉,為確保201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我省將使用金屬探測器對所有入場考生進行安全檢查。

  省教育考試院介紹,使用金屬探測器主要是防止有人將危險、違禁物品帶入考場,確保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安全,確保考場、考試安全;防止有人將作弊工具帶入考場,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安檢的目標為各類違規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槍支等危險、違禁物品;無線電通訊工具(如手機、微型電腦、微型耳麥;偽裝成計時工具、手鐲、項鏈、皮帶扣、紐扣等配飾類或橡皮擦、錢包等形式的無線電發射、接收裝置及附件);手鐲、項鏈、紐扣等形式的拍攝、掃描設備;電子儲存設備;規定以外的其他物品如自帶文具等。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接受安檢前,應按照監考員的指令,主動將攜帶的違規物品放到考場專設的“考生物品存放處”;安檢過程中如有報警聲響起,應出示相關物品並進行解釋;如因上廁所等特殊情況出考場後返回考場,應再次接受安檢。

  根據相關規定,凡阻撓、拒絕檢查,或故意擾亂考場秩序、危害考試安全的,取消當科考試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主動將所攜帶的違規物品放置於“考生物品存放處”,安檢時被檢查出帶有違規物品的,一律取消當科考試資格。開考後再被檢查出攜帶有違規物品的,一律按作弊處理,取消當次各科考試資格,下一年度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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