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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全文)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8日 20: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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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注:本文原載于2010年03月11日人民網,轉載僅為提供資料。

  今天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將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盟中央主席 蔣樹聲]:今天下午的全體會議有兩項議程,現在進行第一項議程,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同志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王勝俊]:各位代表: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決議,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中央關於“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戰略決策,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審結11749件,同比分別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萬餘件,審執結1054萬餘件,結案標的額16707億元,同比分別上升6.3%、7.2%和16.4%。

  一、加強民事審判工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人民權益提供司法保障

  高度關注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牢固樹立服務大局、執法為民的法治理念,努力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提供司法保障。去年,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579.7萬件,同比上升7.7%。

  加強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司法應對。

  針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和企業的生産經營狀況,最高人民法院加強調查研究,提出能動司法的要求,適時調整司法政策;制定適用合同法、保險法等11個司法解釋,確保法律適用標準的統一和規範;及時制定審理企業破産、公司清算、房地産、勞動爭議案件等14個司法文件,指導地方各級法院妥善審理相關案件。

  各級法院在尊重司法規律的同時,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及時就審判活動中發現的可能影響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各地法院圍繞國家出臺的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促進經濟協調發展。

  依法審理事關經濟發展的各類案件。

  著眼于維護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各級法院審結合同類案件315.4萬件,同比上升8.6%。為維護金融安全,制定審理金融不良債權轉讓等案件的指導意見,各級法院審結金融案件51.9萬件,同比上升12.9%。依法審慎受理企業破産案件,審結3573件,同比下降4.7%。

  堅持保障勞動者權益與促進企業生存發展並重,制定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各級法院審結勞動爭議案件31.7萬件,同比上升10.8%。為促進自主創新,制定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意見和保護馳名商標等司法解釋,指導地方各級法院深入開展“優化自主創新司法環境”主題活動,審結知識産權案件3.6萬件,同比上升29.7%。

  依法審理涉及民生的各類案件。

  高度重視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産權,各級法院審結人身損害、婚姻家庭、醫療糾紛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類案件201.6萬件,同比上升7.0%。

  制定審理涉農案件的意見,指導地方各級法院依法制裁製售假農藥、假化肥、假種子等坑農害農行為,妥善審理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農村土地承包、農民權益保障以及家電、汽車下鄉等拉動內需政策落實中發生的糾紛,共審結涉農案件23.2萬件,與上年基本持平。

  制定審理物業服務、房屋租賃等案件的司法解釋,各級法院審結此類案件26.1萬件,同比上升6.1%。高度重視涉軍案件審判,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加強涉外、涉臺和涉港澳審判工作。

  針對外需下降、外貿糾紛增多等新情況,制定審理涉外案件的司法解釋,依法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各級法院審結涉外民事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16%;審結海事海商案件8621件,同比上升7.5%。

  適應兩岸“大三通”的新形勢,完善認可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相關制度,加強內地與港澳地區的司法協助,依法促進大陸與台灣地區、內地與港澳地區經貿交往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強刑事審判工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準確把握社會治安形勢變化,依法懲處刑事犯罪,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76.7萬件,判處罪犯99.7萬人,同比分別下降0.2%和1.1%。

  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

  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殺人、綁架、搶劫、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以及盜竊、搶奪、詐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各級法院審結上述案件26.7萬件,判處罪犯37.5萬人,同比分別上升2.3%和0.8%。

  會同有關機關制定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適用法律意見,推進打黑除惡鬥爭依法開展,各級法院審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527件,判處罪犯3231人,同比分別上升13.8%和16.6%。

  積極參與實施國家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計劃,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1636件,判處罪犯2413人,同比分別上升20.9%和11.7%。加大對毒品犯罪打擊力度,審結此類案件5.1萬件,判處罪犯5.6萬人,同比分別上升16.5%和11.6%。

  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嚴把死刑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關,確保死刑案件審判質量。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認真落實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專項報告的審議意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事審判工作。

  依法懲處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

  制定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依法懲處洗錢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犯罪行為,各級法院審結此類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3.0%。

  加大對集資詐騙、信用卡詐騙、制售假幣和假發票等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凈化市場環境,審結此類案件5.5萬件,挽回經濟損失152.1億元,同比分別上升6.3%和37.8%。

  依法制裁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促進可持續發展。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案件25912件,判處罪犯26226人,同比分別上升0.1%和2.0%。會同有關機關制定嚴格認定職務犯罪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的意見,統一裁量標準。

  妥善處理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

  高度重視拉薩“3?14”事件、烏魯木齊“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堅持打擊極少數,團結、教育、爭取大多數,指導相關法院嚴格依法辦案,重事實、重證據,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辦理利用互聯網或手機製作、複製、傳播淫穢信息案件的司法解釋,依法打擊淫穢電子信息犯罪,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1703件,同比上升47.5%。

  妥善審理因群體性事件引發的刑事犯罪案件,及時向社會通報案件審判情況,回應社會關切。制定關於醉酒駕車犯罪適用法律的意見併發布典型案例,遏制醉酒駕車犯罪的多發態勢,保障公共安全。

  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加強少年司法工作,推進少年法庭建設,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規範減刑、假釋工作,各級法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51.3萬件,同比下降3.6%。協助有關方面認真做好對被判處緩刑、管制、免予刑事處罰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工作,共同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對審判、執行中發現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熱詞:

  • 最高人民法院
  • 工作報告
  • 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