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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勇:江蘇“蘆葦桿豆腐渣”被澄清了嗎?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6日 1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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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泰州1月4日電,1月4日15時40分左右,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媒體報道的“江蘇車禍撞破豆腐渣工程:蘆葦桿當鋼筋築堤壩”作出回應,表示該報道與事實有出入。

  在這篇回應中,似乎徵得和曝光人的同意,就將這個“蘆葦桿豆腐渣”工程洗白,問題沒有這麼簡單。

  首先這段堤壩也好,路也好,水泥混凝土中有蘆葦存在是事實,這段建築物原先是有護欄的,現大部分不復存在也是事實,這段建築物還存在也是事實。那麼什麼不是事實?

  官方回應首先撇開這段路的管理糾結,因為是交通事故引發的問題,官方首先排除了交管部門的責任,言下之意是否定這是一條路,只是一條不可通行的堤壩。高港區委書記王建反復説:此段堤壩屬於交通航道部門管理,政府會責成航道部門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加造護欄和警示牌。這條堤壩本就不屬於機動車道,只是街道辦為了美化環境,方便行人走路而進行修整的,機動車輛不但會造成此路的破損也會給行車人員帶來危險。如果是這樣堤壩附近有村莊不僅不符合國家的防洪法,更不能忽視建築物的質量標準。

  事實是這段建築物就在村民的家門口,在一條河邊。泰州市高港區政府新聞發言人邵春寧説,2011年6月,口岸街道辦為方便村民出行,結合街道後街背巷的村莊環境整治,確定在原砂石路面的基礎上鋪設水泥,並未因此改變路道性質,考慮到此路屬便道性質,所以在澆築該便道時未用鋼筋。這顯然和那位書記的強調的有出入,這是一條路,而不是堤壩。那麼書記為啥指鹿為馬,所答非所關注?其中利害關係自然公眾能看得分明。

  其次,這段建築為什麼原先有護欄後來陸續毀壞了,只能説明建築質量差,差在哪,就差在那位發言人説的沒有加入鋼筋,這個推理是正確的。不僅如此,高港區口岸街道辦事處城建科葉科長説,當地老百姓對修建護欄的呼聲相當強烈,但是這個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範疇。他們修路的目的是為了居民出行,不過,這條路至今還未進行驗收,有關質量問題的鑒定也無法確定。這話是合理的,那麼為什麼那位發言人這麼快就得出,混凝土中的蘆葦桿是因為為防止水泥漿外溢,採用了一些簡易物件如蘆葦桿、細木板等做外襯,故此導致事故地段路面外側發現了殘留的蘆葦桿,這與水泥路面及堤岸的質量問題不存在關聯。

  這段話一個是出自建築質量管理部門,一個是官方輿論的滅火隊,誰更接近真相,常識也讓我們有所了解。既然沒有驗收程序,為什麼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的調查,就得出不是質量問題?看來程序性合法性還是幹不過權力。

  從上分析可以看出,官方的回應是有問題的,避重就輕王顧左右而言他,這本身就是一種為政的豆腐渣行為。其實真相並不難揭開,看看這個建築物的最初設計到底是什麼,施工要求有哪些?再破開一段建築物看看是否裏面還有蘆葦桿在潛伏,真相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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