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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品店老闆利用"賣假貨"要挾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6日 1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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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1月5日消息:據《新聞晚報》報道,廢品店老闆王某因趙某兩次向其銷售摻有其他成分的廢銅,勒索趙某5萬元,青浦法院最終認定王某敲詐勒索罪成立。

  2011年5月2日下午6點,趙某到王某經營的青浦區徐涇鎮某個體廢品回收站,為自己的廢銅尋找銷路。但老闆王某發現趙某銷售的廢銅中摻雜其他成分後就拒絕成交。趙某另覓新的買家。他又來到徐涇鎮水産村某個體廢品回收點。説來也巧,這個該廢品回收點的老闆竟然也是王某。而王某發現趙某又來銷售這批摻雜的廢銅後,將趙某叫至其駕駛的普通桑塔納汽車內,夥同他人用衣服將趙某的頭矇住,並開車將趙某帶至某公路路口北約一公里的一片小樹林附近,以趙某賣假貨要報警相要挾,讓他拿出5萬元人民幣。趙某無奈之下只好照做,將現金5萬元交于王某。後王某于2011年6月27日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採用要挾方法勒索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王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家屬已代為退贓,最終認定被告人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在案贓款5萬元返回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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