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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晨中華駿捷兩年六宗自燃 專家稱或存設計缺陷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6日 04: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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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性上“以歐洲五星級安全標準為設計目標”的華晨中華駿捷品牌,僅根據媒體公開報道的不完全統計,短短兩年內就有六宗自燃事故。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資深律師和工程師表示,車輛自燃,百分之七八十是由於車內電器線束原因造成,有關部門應該對自燃車輛是否存在設計缺陷進行徹查。

  停在路邊自燃

  2011年11月4日晚間,北京車主陳先生回家後,把自己的華晨中華駿捷FRV停在離家不遠的路邊,一個多小時後,接到管轄地派出所的電話:車自燃了。

  “我趕到現場時,車輛已經燒成一個空殼。路邊報警的行人説,發現車子燒起來時,車輛右側的發動機艙冒出火苗,等到消防員將火撲滅,車子已經燒到報廢。”

  在陳先生向汽車投訴網發帖投訴後,廠家華晨中華在該網站上稱:“收到貴網投訴後,公司非常重視,經檢測車輛自燃不存在産品質量問題。根據公司的車輛三包服務政策,無法滿足用戶的不合理要求。”

  但陳先生認為,從購車到自燃還不到一年一個月,行駛里程僅2.1萬公里,但華晨給客戶的承諾是三年、六萬公里,怎麼叫不符合三包政策呢?更讓陳先生無奈的是,由於沒有購買自燃險,陳先生無法獲得保險理賠。

  湖北盛聚安律師事務所杜亮向記者表示:“汽車質保期內發生自燃事故,應當採用過錯推定原則,首先認定屬於廠家責任,當廠家進行舉證證明非其産品質量問題原因導致時,其才可以免責。”

  陳先生抱怨,除了客服電話,廠家沒有任何客服經理或技術人員跟他聯絡。直到2011年11月底,才被通知到4S店取閱廠家的檢測結果原件,但這張白紙上連華晨公司的公章都沒有。

  這張“檢測結果”上提供了幾種自燃可能性:一是發動機排氣管過熱,點燃了車底的樹葉;二是車前有人燒蜂窩煤引燃車輛。但陳先生並不認可:“第一,路邊不可能有厚到能把車燒起來的樹葉;第二,自燃當天,消防人員把車前的蜂窩煤拿起來,底部完好無損,説明扔在那裏時是完全滅掉的。這兩點海淀區消防支隊都有筆錄資料證明。”

  消防部門高級工程師賈廣華向記者解釋稱,根據車主反映的情況看,如果車輛處於停止、熄火狀態時自燃,如果有縱火、煙頭、使用不當等人為因素,消防部門出具認定書時會寫明“不排除外部因素”,沒寫明則默認為電路等車輛自身因素。

  華晨公司公關公司代表張可4日向記者表示,華晨下屬品牌車輛發生的自燃事故,如果車子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我們會採取賠償等處理方式。如果車輛電路被改裝,就無法滿足車主的索賠要求。對於陳先生的案例,張可認為,該車加裝了防盜系統,且該車停放位置有易燃物,因此無法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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