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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黑老大周祖雲被判死緩並處罰金四千七百萬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3日 1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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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祖雲等18人涉黑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周祖雲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非法經營罪、抽逃出資罪、高利轉貸罪、行賄罪等11項罪名,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七百萬元;被告人周治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吳先明、盧四華、張宜強、周祖彬等1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九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1998年以來,被告人周祖雲以法定代表人身份相繼成立了重慶富邦食品有限公司、重慶邦美實業有限公司、重慶市南岸區邦美小額貸款有限公司。2004年,周祖雲與被告人吳先明合夥承包了重慶市大渡口區大正屠場。2005年,周祖雲與重慶華牧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重慶華牧富邦食品有限公司,周祖雲為該公司總經理及實際經營者。周祖雲還通過承包、租賃、購買産權等方式相繼獲得了南岸區銅元局農貿市場、藍波樓農貿市場、上新街農貿市場、正揚農貿市場以及巴南區魚洞農貿市場的經營權或産權。2004年以來,周祖雲以上述公司和農貿市場為依託,利用公司、企業化管理模式中對公司成員形成的制約關係及生豬屠宰戶對公司的依賴關係,糾集、指使被告人周治建、張宜強、盧四華、吳先明、蘇忠貴等人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並對上述組織成員進行管理,形成了以周祖雲為組織、領導者,周治建、張宜強、盧四華等人為骨幹成員,蘇忠貴、周建山、管蜀金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周祖雲及其組織成員通過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犯罪手段,相繼壟斷了南岸區上新街、銅元局、藍波樓等農貿市場的豬肉供應和銷售,又通過違法行為大幅提高市場攤位租金。該組織非法收取“豬頭費”合計人民幣215萬餘元,獲取市場租金合計1714萬餘元,通過非法經營生豬屠宰業務營業收入達1億元。該組織又通過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用於高利轉貸,獲取非法利益200.9萬元。周祖雲還與其他黑社會性質組織、領導者王天倫、陳勇、蔡學成(均已判刑)等人成立“豬肉聯盟”,對重慶主城區宰殺的豬副産品統一定價、統一收購、統一銷售,並禁止主城區以外的豬肉進入主城區各市場,導致重慶主城區豬肉價格大幅上漲,該聯盟從中獲利600萬餘元。為進一步發展、壯大組織勢力,周祖雲將聚斂的錢財除用於擴大經營規模和消費外,還用於支付組織成員因實施犯罪活動後在外潛逃躲藏的費用,用於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以尋求對其本人及組織的幫助,用於支付組織成員的工資、獎金、租賃住房及幫助組織實施犯罪人員的“出場費”等。周祖雲及其組織成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鬥毆、非法經營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致一人死亡,二人重傷,並壟斷了南岸區多家農貿市場的豬肉供應和銷售,控制了南岸區多家農貿市場和巴南區魚洞農貿市場,壟斷主城區生豬屠宰和生鮮豬肉的銷售,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損害了當地人民群眾的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惡劣的社會影響。(新華網重慶頻道/騰訊 大渝網梁婷 趙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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