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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育兒津貼:臺當局與市府補貼“二選一”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2日 21: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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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台北市社會局31日表示,台北市自2011年元旦開辦育兒津貼,臺當局則預定於2012年元旦起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2012年起台北市2歲以下兒童的父母,可擇優擇一申請。

  社會局表示,“內政部”的“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資格為2歲以下兒童,父母至少一方在家照顧兒童,未能就業,且最近1年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每童每月可領2500元(新台幣,下同)補助;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兒童,每月則領4000元至5000元不等(含原領兒童生活補助費)。

  開辦初期有半年緩衝期,只要在2012年6月底前提出申請且經審核符合請領資格者,可追溯自符合資格當月核發,最多可追溯到101年1月。

  社會局提醒,“台北市育兒津貼”與“內政部”的“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在申請年紀、設籍條件、父母一方未就業限制及補助金額皆不同,且“內政部”的“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不得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重復請領,台北市育兒津貼則可。

  為便利民眾申辦,台北市社會局將“台北市育兒津貼”與“內政部”的“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整合為單一申請制,2012年1月1日起,民眾可向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申請,如有疑問可電洽台北市民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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