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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鄭淵潔在微博上表示,其助理在旅行社辦理赴迪拜旅游手續時被告知,因其是年輕單身女性,須另交400元“特別簽證費”,理由是防止其去迪拜賣淫。旅行社人士表示,加收400元的做法是行業“潛規則”。迪拜旅游局中國辦事處稱此種收費非迪拜官方行為。(12月30日《北京晨報》)
要多交錢,可以,請給個理由,可現在竟然是以“防賣淫”的名義,如此做法,實在欺人太甚,也實在是無恥,但更無恥的是,竟然是行業“潛規則”。
為何年輕單身女性須另交400元“特別簽證費”?給出的解釋是:因為迪拜簽證為反簽,也就是説游客在北京拿到的是電子簽證,飛機落地迪拜後,在迪拜再獲得簽證。在這一過程中,游客的擔保方是旅行社。一旦有游客滯留在迪拜從事賣淫或盜竊等不法行為,迪拜當局將對旅行社處於重罰,儘管每人400元並不多,但是眾多400元加起來,就能為旅行社減輕因游客滯留而産生的鉅額違約費用。説白了,旅行社要收這400元,其潛臺詞有兩個:其一,將單性女性當作潛在的賣淫女,這是對女性的侮辱,人家單性女性獨自旅游,憑什麼説人家會有賣淫之嫌疑?其二,是轉稼支出。如果真的有女性去賣淫,旅行社完全可以加強監管,因為發現了可以報警,而不是以收錢的方式減輕自己的負擔。更重要的是,如果旅行社的年輕女性雖然單身前往迪拜,卻沒有賣淫,這是否意味着旅行社又多了一筆收入?因為是潛規則,想必一直就這麼收,這些年又多收了多少錢?
亂收費,是我們經常碰到的。而生造出名目繁多的理由來亂收費,也見慣不慣了。可是一邊收錢,一邊卻在侮辱女性的人格和尊嚴,卻還是第一次見到。聽説迪拜的風景很美麗,可沒想到的是組織的旅行社卻是這麼齷齪,真是大煞風景。
齷齪的多收400元“防賣淫”費,誰來管管如此無恥的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