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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出新規,本省戶籍考生可在省內異地報名高考。不過,就隨遷子女而言,跨省考生的群體遠大於省內跨市考生,只是治標不治本之策。隨遷子女高考何時不再費時費力的大遷徙,還需要全國通盤解決戶籍制度和高校招生權這兩個大問題──
省內異地高考 撞破“冰山”一角?
“不需要奔波,不僅節省了很多寶貴時間復習迎考,而且避免了面臨陌生環境的尷尬。”福建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高三學生小劉日前通過網絡進行了2012年高考報名。
小劉戶籍在福建南平,父母在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打工,他自小隨父母在開發區借讀。按照以往,小劉必須回原籍高考,由於此前福建省一項關於本省戶籍考生可在省內異地市報名高考的政策,讓他省去舟車之苦。
從“跨地借考”到省內異地高考
在2011年福建高考大軍中,有342人成為“首吃螃蟹者”,他們戶籍在福建省內A地,就讀於省內B地,他們經申請直接在就讀地參加了高考。
據了解,這項新政出臺源於2011年福建省“兩會”的議案提案。“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修改高考政策,允許那些不在戶籍地上學的本省孩子,在省內就讀地參加高考。“兩會”結束前,省招生考試部門對此進行了回應,同意2011年高考實行“跨地借考”。今年3月14日,省高招辦以文件形式,正式作出了關於做好普通高考考生跨縣(市、區)借考工作的通知。通知對“跨地借考”的高考生提出了3個條件:一是考生具有借考地二年以上(含二年)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二是考生父親或母親持有借考地的房産證或暫住證;三是考生父親或母親近兩年在借考地有納稅或繳交社保的記錄。
在此基礎上,2012年的高考進行更大的嘗試,“本省戶籍考生如今可以在高考報名時自主選擇在學籍地或戶籍地報名及參加考試”。即本省戶籍考生可在省內異地市報名高考,省去了諸多繁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