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講義氣”幫朋友殺人 逃亡7年落網被判死緩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1日 12: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重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日前,市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羅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羅某,38歲,奉節人。2004年3月19日,袁某、陳某(均已判刑)等人在永安鎮吃火鍋,蔡某和周某、楊某等人在另一桌吃飯。席間,袁某要求前來敬酒的蔡某歸還欠款,兩人為此發生爭吵,繼而引發雙方人員打鬥。羅某正在另一家燒烤店吃飯,接到袁某老婆打來的電話,隻身前往火鍋館,和袁某、陳某一起追打楊某。途中,有人遞給羅某一把菜刀。追上楊某後,羅等持刀向對方猛砍十余刀。

  案發後,周某和楊某因傷重死亡。經鑒定,楊某係他人用銳物刺傷右肩胛部致肺臟破裂大出血休克死亡。羅某等人逃亡,今年4月在深圳市羅湖區落網。此前,陳某歸案後,市高院以故意殺人罪終審判處被告人袁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陳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共同賠償受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

  羅某在庭審中辯解沒有動手砍楊某,但法院審理查明,羅某持刀砍殺被害人楊某的事實成立。

  羅某的辯護人又提出,羅某在本案中係從犯,請求公正判決。法院認為,羅某夥同他人持刀共同追殺楊某,致楊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係共同犯罪。在致楊某死亡的共同犯罪中,袁、陳、羅三人均主動、積極,是故意殺人行為的直接實施者,不宜劃分主、從犯,應根據其具體情節分別予以量刑。

  市檢二分院檢察官稱,該案警示大家在遇到問題時,不能意氣用事,應當理性妥善解決紛爭。

熱詞:

  • 羅某
  • 楊某
  • 講義氣
  • 落網
  • 死緩
  • 陳某
  • 判處被告人
  • 剝奪政治權利
  • 故意殺人罪
  •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