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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日前發佈《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市場將其視為重大利好。不過,從《徵求意見稿》的內容來看,員工持股計劃很難獲得企業員工的支持,這一員工持股計劃很難在上市公司普遍推行,因此,這一持股計劃對於增加股票需求、提振股市信心的作用較為有限。
首先,買入二級市場股份的資金來自員工薪酬,並非公司利潤。中國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定大多比較剛性,要取出一部分購買股票,必然會減少員工的現金收入,很多員工會對此産生排斥。其次,《暫行辦法》有36個月的鎖定期。但員工完全可以拿現金薪酬去二級市場買股,這樣就沒有鎖定期。此外,即便遇上牛市,這麼長的鎖定期,那也有可能“牛來牛又去”了。第三,員工持股計劃必須委託信託、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第三方機構進行委託管理,由於委託機構管理的是股票而不是現金,實際委託的意義並不大,只是為了風險隔離,沒有投資意義,而企業則必須增加一筆成本,用於支付給委託機構。第四,按《暫行辦法》中的操作,當員工領取薪酬時已扣繳個人所得稅,再用這部分現金去買股,當股票賣出後發放給員工時,由於基數較大,扣稅的比例將遠高於單人買賣股份時需繳納的稅費。記者 戰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