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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8月7日電(記者王思北、張建新)記者從7日召開的天津市第92次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天津將加強保障性住房在申請、準入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對於騙購者將終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會議審議了《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辦法(草案)》。《辦法》提出,天津市住房保障的基本方式為“出租和出售保障性住房,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及外地來津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和扶持”。要堅持分層補貼、租補分離、租售結合的原則,堅持規範管理,分配過程公開透明,分配結果公平公正。
天津市法制辦主任矯捷表示,通過立法形成完整,閉合的住房保障制度體系,有利於確保實施效果;對住房保障制度實施的全過程進行規範管理和動態監管,有助於實現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公開、公正運行。
《辦法》表示,將嚴格規範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和經營管理。政府儲備土地和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優先安排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和規範。
《辦法》還對住房保障的申請、準入及法律責任進行了規定。騙購者將終身不被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騙租者5年內不再被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
“十一五”期間,天津市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33.5萬套,發放租房補貼7.5萬戶,覆蓋41萬餘戶中低收入家庭。“十二五”期間,這個市還將新建保障性住房40萬套,新增租房補貼7萬戶,將覆蓋83萬餘戶家庭,佔全市非農業戶籍家庭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