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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廣州持續炎熱的天氣“烤”驗著需要室外作業的各行各業人群。雖然政府部門出臺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要求各用人單位必鬚髮放高溫補貼、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的時間等等。然而,市區眾多施工工地依然沒有按規發放補貼或停工。甚至很多頂著酷暑幹活的民工壓根就不知“高溫補貼”是何物。
筆者不禁要問,民工們不知道有“高溫津貼”究竟説明了什麼?是農民工太無知,還是那個《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形同虛設,根本就管不住企業能否重視員工的“高溫福利”?
應當承認,政府部門出臺《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體現了政府對高溫下弱勢群體的關心。然而,再好的政策,如果執行不力,就會成了寫在紙上、挂在墻上的擺設。筆者認為,政策“落地難”,主要是政府部門監管不到位。要確保工人獲得“高溫福利”,不能靠企業自覺執行,更不能坐等工人投訴。試想,“趨利成性”的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在違法成本較低,且不受監督的情況下,他們能自覺守法嗎?而工人作為弱勢一方,為保住“飯碗”,他們敢隨意投訴老闆嗎?正如一些建築工人所説的:“老闆不拖欠工資已經算好的了,哪還敢想什麼高溫補貼?”
總之,要讓政策較好執行,政府相關部門應主動出擊,到高溫工作場所檢查,加強行政處罰,加強勞動監察力度。唯有這樣才能保證“高溫補貼”不至於淪為“紙上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