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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間,滬深兩大證券交易所發佈《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這意味著備受市場關注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正式啟動。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人士表示,發行私募債券,為廣大中小企業新增有效融資渠道,將緩解我國長期存在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
根據“試點辦法”,試點期間,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發行人為未上市中小微企業,暫不包括房地産企業和金融企業。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發行人凈資産和贏利能力等沒有硬性要求,由承銷商對發行人的償債能力和資金用途進行把握即可。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以非公開方式發行,要求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此外,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但可分別通過上交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和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臺,以及證券公司櫃臺進行轉讓。
由於門檻很低,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完全市場化的信用債券品種,從投資角度來説屬於高風險高收益品種,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因此,為保護投資者,“試點辦法”明確要求對試點初期參與私募債的投資者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只有符合條件、具備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資者才可認購和受讓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同時,為控制風險,“試點辦法”在借鑒公司債現有的受託管理人制度、債券持有人大會等投資者權益保護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要求發行人設立償債保障金專戶,建立償債保障金機制。
目前,兩大交易所正緊鑼密鼓進行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據深交所相關人士透露,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