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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戒:房屋遺留問題不明確
這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要明確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寫明。
二戒:合同中未明確付款和過戶時間
在交易流程中,由於買賣雙方都具有一定的規避風險意識,形成了“賣方不願先過戶,買方不願先付款”的交易現狀,因此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這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支付給房主,並且買方的注意力會放在“交錢後何時可以過戶”的問題上,在此提醒消費者,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時間、金額以及過戶時間,並且將違約責任註明。
三戒:合同中未明確買賣雙方違約責任
多數消費者對於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能夠重視,但是並不能保證將之一一落實到字面合同上。為了能避免以後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以防止這些被“雪藏”的問題在買賣過程中出現。
四戒:不重視使用補充協議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主要是使用相關部門發佈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是在具體的交易案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情況,因此有必要簽署額外的補充協議,但是有很多消費者認為使用補充協議太麻煩,沒有必要簽訂並且輕信對方的口頭承諾,一旦出現違約現象,而又無據可依,只能自認倒楣;因此重視使用補充協議也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戒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