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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趙飛飛 上海報道
喧囂又起。
5月8日,揚州市財政局、市房管局聯合出臺通知 “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此通知將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暫定一年”。
揚州市房管局表示,此舉為推進成品房開發建設。“成品住房”是指具備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也就是通常所説的“精裝修房”。
在佛山、蕪湖等地 “救市”政策相繼被叫停後,揚州此舉瞬間引發各界熱議。
有學者指出,系列政策隱藏著地方政府不願意看到房地産市場逐漸冷卻而採取的非常之策。
揚州的新政
揚州8日發佈的《關於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規定,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政府對購房人給予房屋合同價款6‰的獎勵;對90-120平方米之間的,給予5‰的獎勵;對120-144平方米之間,給予所購房4‰的獎勵。
《通知》還規定,相關獎勵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
目前揚州住宅平均價格約8000元/平方米,按購房者購買100平方米計算,可獲4000元左右的財政資金獎勵。
一位業界人士認為,補貼額度雖然不大,但《通知》並非只針對首套房,而是購買規定的成品房就有補貼,因而涉及面很廣,其實質是刺激消費,是政策放鬆的信號。
實際上,這項政策揚州醞釀許久。2011年10月,揚州市政府出臺《關於加快推進揚州市區成品住房開發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稱“《實施意見》”),文件顯示,江蘇省規定到2015年,蘇南城市中心城區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要達到60%以上,其他地方40%以上。
《實施意見》指出,揚州成品住房佔比明顯偏低,企業開發積極性不高,購買者興趣也不濃,為到2015年實現市區中心城區達到40%的目標,將從三個層面對房地産建設進行支持,直至“十二五”末結束。
一是對開發商,對於新批准的開發建設的成品住房,基礎設施配套費給予緩繳半年到一年、人防費繳納再順延一年、預售資金給予應監管總額50%的免監管。
二是要求金融機構加大對成品住房的信貸支持,對建設單位給予貸款利率優惠。
三是針對購房者,凡新購買的成品住房,屬於普通住房的,對購房人給予適度的獎勵,獎勵政策一年一定。
《實施意見》同時規定,今年市區中心城區土地新出讓的房地産開發項目,成品住房比例不得低於20%,以後每年增加10個百分點。
因此,8日發佈的《通知》亦可看作對去年《實施意見》的落實。
不過,江蘇蘇鼎房地産研究所所長宋堅表示,在此之前,其他地方也出過一系列鼓勵成品房的政策,但是都沒有像揚州這麼“大張旗鼓”。
救市之政?
中國房地産信息集團分析師薛建雄認為,“政府在説辭上是因為成品住房佔比偏低而出臺的系列政策,但事實上政策也隱藏著地方政府不願意看到房地産市場逐漸冷卻的現象。”
統計數據顯示,揚州的房地産在2012年受地産調控影響顯著。
2012年5月7日,揚州市政府發佈了今年前4月市區房地産市場運行情況。統計顯示,1-4月份,揚州商品房新開工面積83.82萬㎡,同比下降4.29%;1-4月,市區商品房合同成交面積44.21萬㎡,同比下降30.96%;其中商品住合同成交31.56萬㎡,同比下降36.79%,住宅成交2501套,同比下降37.11%。
房地産收入在地稅之中佔比例相當大。據揚州地稅局統計,該市2010年房地産稅收入庫29.99億元,佔揚州地稅收入的比重超過30%,達到歷史最高值。
統計數據顯示,在增量上,2010年房地産業稅收增量佔地方稅收增量的43.54%,如加上與房地産業關聯度較大的建築業,稅收佔比高達50.29%,這“半壁江山”,對揚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
隨著房地産調控的深入,過去地産的繁榮局面很難再現。揚州市政府透露,4月份,揚州市區房地産市場在經歷了短期回暖後,供銷再度呈平緩狀態,樓市整體表現為量跌價穩,商品房存量繼續走高。
注入政策或成為揚州的必然選擇。
21世紀不動産上海區域市場研究部羅寅表示,揚州市新政覆蓋全類型需求,僅以成品住房為門檻,基本上和前期蕪湖新政如出一轍,已超越了當前政策微調的合理範圍。
2012年2月,安徽蕪湖發佈救市新政,從發佈到被中央政府叫停,不過3天時間。坊間推測,揚州的新政或會面臨與蕪湖同樣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