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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財險公司需明列各項費用支出。
昨日,保監會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大力度規範財産保險市場秩序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做出上述規定。同時,《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全面規範銷售激勵行為,確保銷售費用據實列支,嚴禁以不正當競爭形式擾亂市場秩序,保監會指出,總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列支用於支持銷售的費用,包括手續費、佣金、績效工資、獎金等。公司各級機構發生的支持銷售的變動費用,必須按照《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的要求分攤至出單的分支機構。
分析認為,此舉有望斬斷財險公司非法利益通道。據悉,近一段時間以來,一些財産保險公司採取高成本政策衝規模、搶業務,業務規劃明顯超出市場承載能力及公司實際承擔能力;虛列費用、虛挂仲介等傳統的違規形式仍普遍存在,虛假電銷、輸送不當利益、開展不正當競爭等新的違規形式不斷涌現。保監會相關人士介紹,這些問題嚴重破壞了保險資源,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加劇了行業風險。
對於違規險企,保監會將強化責任人追究制度。《通知》明確,加強對董事會成員及經營班子任期考核監督,要將公司合規經營與其任職、薪酬挂鉤,將責任明確到人。保監會還要求各財險公司規範業務規模和考核政策,並務必于5月17日前下發實施。
下一步,保監會將進一步查處財險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通知》指出,要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對採取虛列費用及其他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手段衝規模、搶業務、保份額、擾亂市場秩序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