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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債務重組各方、中擔內部對重組方案態度難統一,資金缺口難以核算。官司纏身,中擔離破産不遠。
□ 本刊記者 馬媛 楊娜 張宇哲 | 文
在中擔投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擔)的資金黑洞再也無法彌補時,各方開始考慮“後事”如何料理。
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由於各方在中擔的重組方案上存在巨大分歧,中擔可能即將進入破産程序。而假如在進入破産程序之後,一旦在一段時間內,雙方仍然未達成一致意見,這家曾經的民營擔保巨頭可能宣告破産。
“目前債務重組各方對重組方案態度不一,與此同時資産逐步流失。為避免出現更大危機,給債權人帶來更大損失,必須儘快考慮使公司進入破産程序。”前述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4月24日對財新記者表示。
他並稱,如果在破産重整過程中達成債務和解,仍有重組希望。
財新記者獲悉, 北京市銘達律師事務所、北京國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與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和相關銀行代表一同負責核查中擔資産和負債的情況。
中擔流動性危機事發後,2月24日,中擔公司在北京市金融局指導和支持下,經董事會批准,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全權行使董事會管理職責。
2月29日,北京市金融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等監管機構成立了“中擔事件應急工作組”(下稱市工作組)。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金融局正在努力推進中擔的重組,聯絡了各個方面。目前國資系統反應不積極、銀監局失聲、銀行催討甚至起訴??這都是金融局無法控制的。”一家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是其中的一家債權銀行,該行人士説,從銀行角度來講,銀行肯定不想承擔損失。
中擔事件影響較大。中擔成立於2003年9月,註冊資金5.8億元,目前在保餘額30多億元,擔保放大倍數超過5倍,牽涉了22家銀行以及294家北京市企業。中擔的案情較為複雜,一些企業存在多頭貸款和擔保現象,中擔則存在違規操作的資金體外循環。
目前中擔計劃提出破産重整的方案,希望走正常程序向金融局報批。
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對財新記者表示,進入破産程序並不等同於最後宣告破産。因為在破産清算前還有重整的可能,中擔與債權人雙方仍有望達成和解。債權人委員會可以和中擔去談,比如債務延期和債轉股等計劃;如果超過一定期限,雙方沒有和解成功,又沒有可行的辦法解決中擔的債務問題,才會最終宣告破産。
不過,前述知情人士介紹,目前部分大債權人尚未加入債權人委員會,使債權人委員會的權威性受到影響。
“中擔可能正通過別的方式把資産轉走。但如果走破産程序,公司就由法院接管了,償債資産會相對安全。”前述律師認為。
重組陷入僵局
今年年初,位於北京凱晨世貿中心中座三層的中擔陷入了流動性危機(詳見本刊2012年第10期“中擔資金黑洞”)。
1月30日,中擔邀請銀行、政府召開溝通交流會。在交流會上,中擔副董事長、總經理、銀行協作委員會負責人劉輝公開宣稱,中擔實際控制人陳奕標沒有“跑路”,而是因心臟病去香港治療;不過劉輝也承認,中擔的流動性存在問題。
2月上旬,劉輝失蹤。與劉輝相識的一家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劉輝“目前已被有關部門控制起來了”。
中擔內部人士對財新記者透露,前公司領導層在承認經營出現問題的同時,刻意隱瞞了公司資金出現巨大缺口的具體事實。“目前中擔重組面臨諸多難題。首先,債權人希望高比例現金償付債務與中擔可能得到的重組資金差距太大。” 這名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
從3月7日起,該小組與市工作組安排的審計人員、律師以及相關銀行代表進場核查中擔資産和負債情況。目前,北京市金融局與市工作組初步核查結果是公司債務達12.7億元。
在債權人委員會方面,其聘請的一位韓姓律師對財新記者稱,究竟中擔資産狀況如何,包括可用資金有多少,債委會至今尚不清楚。
北京金融局聘請的銘達律師事務所以與金融局簽署保密協議為由,拒絕透露中擔的資産狀況。
中擔此前向北京市金融局提交了“3331”的債務處置方案,即債權人自行承擔三成,債轉股三成,中擔利用投資商的現金分期支付債務三成,以往違規高息衝抵一成。不少債權人認為,三成的損失難以接受。
債權人委員會相關人士透露,委員會近日向北京市金融局提出了“631”方案,即六成現金償付,三成債轉股,債權人承擔一成損失。
對於這一方案,中擔內部員工對記者表示,“個人認為,六成肯定是太高了。中擔如果能拿出來,早就拿出來了,不至於拖到現在。如果真到了破産的地步,以目前中擔的資産來説,對債權人是個巨大的損失。”
中擔內部中高層與基層對重組前景預期並不相同。
中擔應急領導小組有關人士稱,中擔內部的自救努力得不到公司內部股東和管理層的支持。
從3月中旬開始,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向股東發出繼續投資或接受股權轉讓的徵求意見函。時隔一個多月後,大多數股東沒有答覆,有的股東直接退回了徵求意見函。
在2010年和2011年,中擔的中高層拿到的“違規”項目提成約2500萬元,除了少數配合上交,大部分人選擇回避或拒絕。
中擔員工似乎仍對中擔重組成功、繼續經營持樂觀態度。財新記者在中擔發現,中擔已經開始恢復辦公,但是多數都是行政和後勤人員。
“債委會非常希望中擔能繼續經營,畢竟中擔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力。在民營擔保公司裏,中擔原本排名第一。”中擔的一位留守員工對財新記者表示。
資産持續流失
前述中擔債權人委員會相關人士稱,中擔的資金缺口逾7億元。
不過,上述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對財新記者稱,在中擔重組過程中,有個別高管涉嫌轉移資産,造成中擔資産加速流失。
這名內部人士透露,中擔前期很多優良資産被單獨償付,這導致中擔的重組價值大打折扣。
與此同時,有個別配套公司在市工作組對中擔進行賬務資産核查期間,仍擅自挪用資金。
“從目前情況分析,由於資産逐步流失,人員愈加不穩定。為避免出現更大的損失和危機,給債權人帶來更大損失,必須儘快考慮使公司進入破産程序。”前述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説,這樣,不管是重組,還是破産清算,都為中擔、債權人和政府留下空間和時間,以利危機化解。
“同時在破産過程中,請有關部門協助追回流失的資産,配合公安機關,打擊犯罪,保全資産,同時繼續努力爭取重組。” 他補充道。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分析,如果中擔在重組過程中“資産流失”屬實。那資金缺口將遠遠高於債委會提供的“7億多元”這一數字。
“中擔原在銀行的保證金有約4億元,到2月底,剩下2億多元。其他的都是單獨償付或者支付正常到期項目的保證金退還了。另外,原來對外投資或者配套公司的對外投資約2億元的資産,已經被單獨清償轉讓。這樣,中擔的理論資産少了4億元左右。”前述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表示,中擔對外投資,有的採用個人代持的方式,這樣使這些資産的認定也有很大困難。這部分也有約5000萬元。
他透露,目前在金融局主導下,中擔在與包括多家北京市國企和其他性質的投資商洽談,但由於上述中擔自身重組價值隨著資産流失也在下降的原因,談判進度緩慢。
接近談判的一位知情人士對財新記者稱,此前,私募股權基金公司CVC想花5億元買中擔的殼。但因為種種原因,未成行。
中擔應急領導小組人士認為,廣州對中擔實際控制人陳奕標的定性,會直接影響中擔的重組進程。
2012年4月20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做出罷免陳奕標廣州市人大代表的決定。目前,廣州方面對華鼎公司的定性是涉嫌騙貸,華鼎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正是陳奕標。
“既然如此,有著類似經營模式的中擔公司,會不會也面臨同樣的定性?”他反問。
資金去向
對於中擔融資後的資金去向,中擔應急領導小組內部人士對財新記者稱,初步了解,是被中擔某些個人或配套公司用來進行海外投資。
被中擔員工稱為“中擔資本”的集團,其業務幾乎覆蓋全金融産業鏈。集團下擁有北京龍盛源小額貸款、北京凱龍創業投資基金、北京銀橋典當、廣州華禦典當、廣東怡安投資諮詢等多家公司,還有一家投行性質的公司及兩家上市公司。
北京市擔保業協會會長李世奇4月24日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介紹,中擔前幾年發展很好,從2006年大概三四億元擔保額,逐年發展到2011年的30億元左右。2010年開始拿到國家的補助,當年拿到了1400多萬元。“從代償率來看,中擔這幾年代償率並不高。後來還是毀於惡性膨脹。”
李世奇稱,2009年底到2010年初,陳奕標在美國註冊了亞瑟爾公司,做投資、諮詢業務,名義是幫助企業在國外上市,超越了自身的能力。
“他在華爾街租了房子,兩地運作,成立北京分公司,耗費了大量的資金,一單也沒做成。”李世奇表示。陳奕標在廣東還擁有華鼎、創富兩家公司,在香港先後收購了兩家業績很不好的上市公司,即嘉禹國際(已更名為中國投融資集團,01226.HK)和泰潤國際(00204.HK)。
李世奇認為,上述投資耗費了中擔大量資金,但是借殼上市計劃落空,成為促使中擔資金鏈斷裂的重要原因。
此外,恰逢去年銀根緊縮,民間借貸失控,在暴利誘惑之下,中擔也不惜鋌而走險。
前述股份制銀行人士稱,不乏小企業和中擔人員串通,涉嫌從銀行騙貸。
中擔應急工作組領導人員對此持不同的看法。他認為以惡性膨脹解釋過於片面。他認可中擔的戰略發展結構,認為在擔保、小貸、短資、基金及上市公司等方面的佈局,保證了中擔能有近、中、遠期的發展規劃。
“中擔的多元化戰略,全部是圍繞為中小企業服務。中擔對海外上市公司的收購,是為北京中小民營企業海外上市、進行資本運作提供一個接口。沒有把握好投資回報週期和短期資金需求的平衡,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在這期間,出現了擔保公司的資金鏈斷裂,是大環境的問題。而為提高信譽度,公司長期維持高成本運營又留下後患。”該領導小組成員説。
不過,他也向財新記者坦言,“中擔‘個別人’可能因為個人私欲,存在惡性膨脹。”
官司此起彼伏
隨著危機的不斷加劇,中擔開始官司纏身。
北京海淀法院近日受理了北京銀行大鐘寺支行起訴北京太行雙辰商貿有限公司(下稱太行雙辰)的案件。這是中擔危機爆發以來,首例開庭審理的銀行起訴企業案件,因此引起了各方關注。該案原本將於4月25日開庭審理,但由於太行雙辰方面提出延期審理的請求,開庭日期延至5月28日。
據債委會委員透露,債委會在4月23日,向法院提交了請求法院暫停審理銀行起訴中擔事件受害小微企業的聯名信。債委會聘請的律師認為,該案件牽涉企業人數太多,應當按群體事件受理;另一方面,債委會希望通過金融局出面化解中擔危機。前述案件延期,“是一次債權人的勝利。”債委會人士對財新記者稱。
據接近該案的人士透露,這筆貸款5月到期。銀行此時提起訴訟,是因為它們與太行雙辰簽訂了合同,需向銀行按月付息。
據該案知情人透露,太行雙辰劉書英分別以個人和公司的名義通過中擔,從銀行貸款5000萬元,其中貸款的大部分都投入中擔購買所謂的理財産品。劉書英以個人名義貸款的那部分利息,已于3月下旬歸還。此次銀行催款,並訴至法院的這部分,是太行雙辰拖欠銀行的600萬元的利息。
劉書英對財新記者表示,除了上交銀行10%的保證金,她又交給中擔20%的保證金,再扣除銀行的一些收費,她要付全部的利息,但只拿到六成現金。
該人士還稱,劉書英原本將兩套房産抵押到中擔作為反擔保。中擔事件爆發以後,中擔將劉書英的房産解押,劉書英立即將其房産出售。這也是銀行方面急於凍結查封其資産的另一個原因。
此外,農行昌平支行起訴某鋼貿企業將於5月4日開庭。此案件並沒有延期消息。一位熟悉此案的人透露,該企業將全部貸款用於夠買中擔理財産品。
一位擔保業協會人士表示,企業也有利益誘惑,中擔不白用其錢。或者是貸款的一部分提供給中擔使用,或者乾脆企業自己不用貸款資金,完全給中擔使用,這些做法都涉嫌騙貸。
民營擔保危機
曾經輝煌一時的民營擔保巨頭中科智在2008年爆出巨虧醜聞,創富神話破滅之後,中擔一度成為民營擔保公司裏的領頭羊。
業內人士認為,中擔是另一個中科智,“人員臃腫,管理混亂”。
同中科智的實際控制人為張鍇雍一人相同,中擔也基本被業內人喚為“標哥”的陳奕標一人控制。陳奕標曾是廣州市人大代表,被評為廣州市五四傑出青年。很多業內人士提起此人,常常用“張揚”“另類”“激進”等字眼。同陳奕標類似,張鍇雍當年也註冊多家公司或者買來現成殼公司。將這些作為擔保公司委貸擔保客戶,從中挪用資金。
“他(陳奕標)是全國青年委員,頭銜一大溜,每年都在北京大肆宣傳。”李世奇對財新記者形容。
熟悉陳奕標的人也表示,陳奕標做事風格影響著中擔的風格。該人士稱,中擔對員工辦業務提成在2%,這在行業裏屬於很高。中擔一般對小企業的貸款擔保,擔保費率收入大概在2.5%-3%,這樣高額的提成誘惑下,難怪員工業務做得這樣猛。而提成費與擔保費率收入如此接近的現實,也間接反映出中擔存在違規經營的事實。
李世奇對財新記者稱,中科智和中擔的共性就是極度擴張,“融來的資金都進入樓市、股市,最終都超出自身的承受能力。”他還表示,在2008年出事以前,中科智每年盈利水平相當高,委貸也屬於合法。在當時資金使用要交10%資金使用費情況下,盈利水平相當高,並不如中擔存在高成本運營,最終造成資金鏈的斷裂。
一家政策性擔保公司的負責人對財新記者表示,如果擔保機構一開始服務中小企業就以盈利最大化為目標,做著做著就會走樣。如果真有欺詐行為,應該嚴肅處理,“不要説他騙了錢了,有了欺詐行為,人都跑國外去了,政府還去救公司。”
他表示,民間金融應陽光化,政府不應插手,只要定好規則就行了,關鍵是培育市場。而銀行需要對自己行為負責,“審查時候都應該能發現問題,不需要多麼高超的財務技巧”。他也建議, 應在擔保公司和銀行之間建立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
不過,中科智在上一次危機中,最終靠深圳市政府的協調下,僥倖活了下來。這次,中擔亦有機會重組成功,避免被破産的命運嗎?
本刊記者趙靜婷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