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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4月30日電(記者潘清)上海證券交易所30日發佈通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對上證所部分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根據通知,屆時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原按交易額0.11‰收取降為按0.087‰收取;
股票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按檔收取,各檔收費標準為:股本總額2億股及以下,上市初費標準為30萬元,上市年費標準為5萬元;股本總額2億股至4億股(含),上市初費標準為45萬元,上市年費標準為8萬元;股本總額4億股至6億股(含),上市初費標準為55萬元,上市年費標準為10萬元;股本總額6億股至8億股(含),上市初費標準為60萬元,上市年費標準為12萬元;股本總額8億股以上,上市初費標準為65萬元,上市年費標準為15萬元。
上述收費標準中的股本總額由A股、B股構成,不包括H股,上市年費股本總額按上年末A股、B股總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