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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地下炒金被騙25000美元 參與者或達萬人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6日 11: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三湘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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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掉下餡餅的故事總在重復上演。

  4月24日,長沙的岳女士向記者講述親身遭遇的投資陷阱。“他們曾告訴我穩賺不賠”,於是岳女士籌資委託某平臺公司投資,並受引誘繼續注資,直到連本金都難收回時,她才確信自己進入了一個炒金炒匯的騙局。

  這個發生在身邊步步驚心的投資故事,有著怎樣的重重黑幕?

  ■記者 劉永濤

  難拒高回報,貿然入市

  “我認識一批很好的‘地下炒金’操盤手,很多朋友都委託我老公操作投資,賺了大錢。”2011年3月初,高女士找到好友岳女士,鼓動其投資炒金。

  在高女士打開的電腦上,岳女士看到許多賬戶信息,其中一個投資20000美元的賬戶,只做了一個多月的交易,竟賺了4倍多。還有不少投資金額高達三五十萬乃至上百萬美元的賬戶,那些跳動的盈利數字,讓岳女士心動不已。

  在高女士“保證4倍回報率”的引誘下,沒做任何調查,2011年3月,岳女士與唐先生(高女士的丈夫)的公司“湖南國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委託投資協議,並向對方指定的境外銀行——香港匯豐銀行某戶頭內匯入了20000美元,開戶單位是香港赫瑞特博國際貿易公司。

  記者注意到,該協議特別約定了“交易平臺”指代理的線上交易系統,期限從去年3月26日到今年3月26日,乙方(唐先生)保證甲方(岳女士)贏利30%。並且甲方賬戶內産生的投資收益30%歸甲方所有,70%歸乙方所有。

  為獲“贈金”追加投資

  岳女士感覺財富之門已朝她打開。

  不久,在唐先生家中一個與外匯和期指交易平臺相連的交易軟體上,岳女士發現,她委託唐先生操作管理的1200059賬戶裏的美元參與了“平臺活動”。

  唐先生解釋,此活動乃他代理的香港總公司向開戶會員贈送4000美元。由此,岳女士的賬戶裏一共就有了24000美金。

  有一個蹊蹺的規定是,岳女士只能每週六才能看到自己的賬戶。

  數天之後,岳女士看到賬戶內盈利了數千美元,一時興奮得無以復加。

  2011年4月下旬,唐先生告訴岳女士,交易平臺贈金活動將到4月30日截止。渴望更多盈利的岳女士又匯了5000美金入賬,當天該交易平臺就又送了1000美金。

  至此,岳女士自己匯了25000美金,平臺送了5000美金。

  虛擬平臺套牢炒金女

  不久,岳女士發現,賬戶被扣除了5000美元,而自己並不知情。她開始感覺到資金不安全。

  去年下半年,長沙數宗地下炒金炒匯的投資公司卷款潛逃,特別是湖南維財金因涉嫌非法炒期貨、虛擬配資和惡意代客刷盤等等違規舉動而被警方立案偵查的消息,讓岳女士憂心忡忡。而唐先生若無其事地稱,“我的平臺絕對是真的,如果我是黑平臺,你提前出金,我不罰你的違約金”。

  害怕自己積攢了大半生的血汗錢被黑平臺吞沒,岳女士拿著投資匯款的地址去湖南省商務廳翻譯中心查詢。結果,岳女士驚呆了,自己匯款的賬號根本就不是一個外匯交易平臺的賬號,唐先生的投資諮詢公司所依附的香港公司地址也根本無法查到。

  岳女士提出全部出金、不再合作的要求,但多次與唐先生協商均未果。

  24日,唐先生在電話裏向記者坦言,“交易確實不規範,但岳女士投資之前就應該知道這是沒有保障的,她賬戶剩下的錢已經全部被交易平臺扣掉了。”

  律師説法

  涉嫌詐騙,受害人可報案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陳平凡律師指出,國內對黃金交易採取特許經營的管理方式,這種地下炒金最大的特徵是要將錢款轉至某投資公司的境外陌生賬戶中,一旦非法的投資公司耍賴,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他在翻遍岳女士提供的相關材料後表示,與岳女士簽合同的是唐先生的投資公司,香港公司並未直接與岳女士簽訂代理合同。找不到任何證據證明岳女士和代理炒匯炒金的香港赫瑞特博公司之間有確鑿的關係。

  這種地下炒金符合詐騙罪的特徵,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現實中絕大多數投資人抱著一種“願賭服輸”的心態,很少報案。針對該事件,岳女士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若唐先生構成詐騙罪,將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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