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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興辦金融機構民資闖關溫州綜改試驗區
銀監會表示,《方案》已經會簽,尚需走一定程序
針對當前民間資本投融資難題,3月1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中外記者會上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正在積極考慮將溫州的民間金融作為綜合改革的試點之一。
實際上,自2011年出現民間借貸危機而引發企業老闆連續“跑路”事件以來,溫州市與浙江省就向國務院提交了《溫州國家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對該《方案》,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兩會期間表示,部門之間已經會簽,還需要走一定的程序才能夠出臺。
方案的批復,是否意味著民間金融改革真正破冰?不少溫商樂觀地認為,總理的表態,意味著溫州金融改革方案獲批的可能性大大提升了,這將為引導溫州的民間資本走向規範化、陽光化提供更多的機會。
溫州上下為此欣喜的同時,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卻對其無情地澆了盆涼水。
“這個試點做得很不夠。管的方面還是太多了一些,放的地方不夠,尤其是民間資本怎麼興辦金融機構,特別是民間資本辦銀行,根本沒提到。”3月16日,保育鈞對《中國企業報》記者直言,“我不看好溫州金融改革試點,試點沒多少實際意義。”
保育鈞認為,試點的核心應該是放開民間資本,讓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
重提金融改革試驗區
溫州大學城市學院常務副院長謝健認為,從溫總理的表態中可以看出,高層已經意識到民間金融的重要性。當前,金融體制存在一定缺陷,銀行體系並不完備,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在此背景下,民間金融可以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鋻於當前民間金融不合法、不規範、風險高,更需要政府加強引導,疏堵並舉,將民間資本引上地面,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早在2002年,溫州就被確立為全國唯一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此次是去年溫州借貸危機後重提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相當於試驗區第二輪改革。
據了解,溫州綜改區方案,起初包括溫州金融辦提出的“金融改革創新行動方案”8條舉措以及溫州市銀監局、人行溫州中心支行的1項(籌辦溫州科技投資銀行)和2項試點項目(民間資金境外直投和利率市場化)。外界當時將這套方案稱為溫州綜改區“8+3”系列。
溫州金融辦的8個項目包括設立民間借貸登記中心、民間資本管理中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鼓勵股權投資機構在溫州聚集、啟動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組建溫州市地方金融監管中心、具體承擔創新類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和檢查工作等。
方案起草約兩個多月後,溫州金融辦的8個項目從方案中被剝離,並列入溫州地方政府爭創綜改區的配套項目。
兩會期間,從相關官員透露的信息顯示,各方對綜改區初始構架的調整、具體內容、級別等問題還有所爭議。
“我不看好溫州金融改革試點。”保育鈞反問,溫州那麼多民間資本為什麼不能辦金融機構呢?他表示,溫州民間金融改革試點恰恰回避了這個要害。“溫總理的意思是辦社區類的小型金融機構,他們根本沒有辦成小型金融機構,沒切中要害,這個實驗沒任何實際意義,不會有什麼最新進展。”
浙江金融監管機構官員稱,地方政府一直在配合調整方案。
保育鈞認為,央行和銀監會是不會出臺試點改革細則的。“到現在為止,我們的金融監管機構還不承認金融是壟斷的,特別是央行和銀監會。”保育鈞説。
日前,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這個試驗區也是針對當前的問題通過改革進行探索的一個嘗試,因此他們提出的一些試驗內容,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取得了共識,但是也還存在著一些難點,仍在醞釀討論之中。”
保育鈞認為,核心應該是放開民間資本,讓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離開這個主題沒有任何意義。”
知名財經評論員余豐慧也認為,不妨對民間資金龐大的溫州放開興辦銀行限制,溫州率先開始試點民間資本興辦銀行。
其實,溫州從來都不缺乏對金融改革的熱情。2008年金融危機開始,溫州就以中小微型企業融資難為藉口要求中央放鬆民間借貸,給予浙江特別是溫州以特殊金融政策。
從2009年末開始,國家允許浙江特別是溫州成立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以解決溫州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擔保難的問題。
隨即,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在全國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
但是,中小微型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並沒得到顯著緩解。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大部分從事高利貸生意,甚至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最終結果是高利貸資金鏈條斷裂引發的老闆跑路、高利貸債權人跳樓等現象。
余豐慧撰文指出,出現這些問題,被歸咎於民間金融沒有放開。
余豐慧認為,作為民營經濟最為發達和民間借貸最為“氾濫”的溫州,率先進行民間金融綜合試點是理所當然和在情理之中的。
放開民間資本不可怕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副省長毛光烈在浙江省代表團媒體開放日上説,“要管理民間借貸,就必須開前門、堵後門、殺邪門。”
“開前門”就是大力發展小型金融機構,引導民間借貸“從地下走上來”。毛光烈説,“我國大銀行多、小銀行少,特別為小微企業服務的社區銀行和村鎮銀行太少,所以要讓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來組建社區銀行和商業銀行。”
“堵後門就是截斷非法集資,殺邪門就是打擊高利貸、洗錢、武力逼債等違法行為。祛邪才能扶正,才能保障守法經營、合法經營的小型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只有這樣地方金融改革才能走出健康發展的路子。”
監管機構對民間資本辦銀行一直有擔憂。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的微博中曾這樣寫道,“不少人總喜歡戴有色眼鏡看待民間資本,認為他們不懂金融。其實我們不妨給民間資本點機會、讓他們辦幾家銀行,看看他們會不會比國有資本辦得更差。”
郭田勇的觀點是,放開民間金融並不可怕。需要克服這樣一種慣性思維,即一旦放開民間金融業,開銀行的私人老闆就會亂集資或攜款潛逃,將風險留給政府。其實中國歷史上有非常好的守信用傳統,山西票號和浙江錢莊完全是民間金融,信用極佳。“為什麼金融對內放開就不能相信私人資本、民間資本?”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曾舉例説,現在民營企業想買國有大銀行的股票,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買,也可以通過增發或定向增發進入。中小商業銀行實際上已經在改制中大量引入了民間資本。
對此,余豐慧反駁:這些都不是金融業真正向民間資本放開。
“我們所講的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特別是銀行領域,目的在於通過創立無數民間民營金融機構來支持民營經濟包括小微企業的發展,根本目的在於支持經濟發展上。而不是民間資本為了進入銀行而進入。”余豐慧認為。
比如:民營企業想買國有大銀行的股票,通過二級市場買,也可以通過增發或定向增發進入等,僅僅是民間資本持股後賺取股差和分紅,而民間資金通過購買國有大銀行股票後資金又進入了國有大銀行的“腰包”,中小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越來越難以解決。
“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目的在於發揮民間資本支持經濟多層次發展的作用,而不是為進入而進入。”余豐慧表示。
民資進入仍步履艱難
全國政協委員、成都大學副校長蘇蓉兩會時建議應加快改革,切實降低民間資本進入國有資本壟斷行業的壁壘。
國務院先後兩次頒布《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新舊36條),但行業壁壘和身份歧視依然存在,民間資本遭遇“玻璃門”、“彈簧門”現象比較突出,進入國有壟斷行業仍步履維艱。
對於民間資本興辦銀行,余豐慧建議,首先,允許民間資本興辦商業銀行應該有所突破。只要嚴格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要求就可以設立商業銀行,比如資本金的要求: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
同時,按照《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註冊資本不得低於300萬元人民幣;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在具備高管人員等其他條件後,就應該允許任何形式的民間資本設立商業銀行。監管上嚴格按照銀行業各項監管要求進行監管,比如:存貸比例、資本金充足率、各類風險指標、存款準備金率、高管任職資格等要求。
余豐慧還指出,溫州的民間金融綜合試點一開始就要納入到央行和銀監會正規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領域之內。切實防止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溫州進行民間金融綜合試點,導致大量社會遊資進入到投機炒作領域,進入到虛擬經濟領域;二是防止“試點”導致民間金融全面高利貸化,最終釀成民間金融風險甚至引發社會動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