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4月1日起,長春市將在全市開展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專項整治工作,對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對不達標的單位,予以限期達標或預期仍不達標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並建立不合格産品召回制度。
根據相關規定要求,此次將重點監督檢查餐飲具消毒單位的選址、消毒效果驗證、消毒方法、工藝流程、工作環境、設施設備、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包裝材料、消毒質量控制、索證驗證、生産和自檢記錄、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包裝標識等內容,並填寫《長春市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基本情況監督調查表》,對存在問題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同時,未經消毒、檢驗或消毒效果達不到衛生要求的餐飲具,不得提供給餐飲單位、公共場所使用。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應建立完整、真實的銷售記錄,記錄內容包括銷售單位、銷售數量、銷售日期、産品批號等,記錄應完整歸檔,並建立不合格産品召回制度。
根據規定,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餐飲具進行衛生抽檢,每次採樣不少於10件。衛生行政部門對餐飲具檢測不合格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將衛生監督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以及抽檢結果,按照銷售記錄向銷售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
另外,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建立健全檔案(一戶一檔)。同時,各縣(市)區至少選擇1至2戶有條件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鼓勵其建立電子監控系統,在相關生産車間設置監控系統,實現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全程動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