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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北京市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因4S店、各類汽修廠維修汽車引發的糾紛也在不斷增多。根據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的統計,該庭2001年受理汽車維修合同糾紛22件,2011年受理36件,同比上升64%。酒仙橋法庭通過對分析案件發現,在汽車修理行業,維修不及時、維修不合格、作業不規範、開票不合規等四類問題突出。
維修不及時 有些4S店在急速擴張銷售業務的同時,卻不重視後續服務,專業維修人員配置不足,導致客戶交付待修車輛後難以在約定的時間內修理,也未為客戶提供過渡使用車輛。
維修不合格 有的汽車維修企業在修車時,使用假冒偽劣配件,以國産配件冒充進口配件,甚至使用不合格配件。
作業不規範 大多數修理店在更換汽車配件後,不將舊件交給車主或向車主展示,甚至成為行業的“潛規則”。
開票不合規 有的4S店為了多承攬業務或基於老客戶的要求,在尚未修理汽車時即提前給車主開出修理費發票,事後車主無法拒絕支付維修費;有的維修企業更與車主串通,超額開具發票,以騙取不合理的理賠款;有的維修企業以不開發票可享受打折的方式,以達到逃避稅收的目的。(記者 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