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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葉書利 發自北京
商住樓因其“類住宅”性質,在本輪地産調控中,一直游離于調控政策之外。也正因如此,商住樓正暴露出種種亂象。
時下,北京知名的商住樓項目“IN北京”甫一交房就深陷“欺詐”的指責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北京住建委信訪辦相關人士處獲悉,北京住建委房屋市場管理處已介入調查此事。
業主:“民電”實為臨時電
北京知名商住樓“IN北京”一期于本輪地産調控後的2010年9月上市。然而,該樓盤一名業主周明(化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曝料,他認為開發商存在多種欺詐行為。
周明説,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許下的不少承諾已成泡影。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IN北京的開發商北京顥世中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售樓時,向購房者承諾“商水民電”。去年交房時,當業主們簽訂物業管理協議時,卻發現了“去物業購電”的規定,而購買民電是到銀行而非物業。
IN北京業主維權委員會的&&人張靜(化名)對記者説,目前IN北京使用的不是民電,而是臨時電。據他了解,IN北京開發商最初與樓盤所在地通州區供電局簽署的合作協議就是商業用電。由於臨時電非雙路供電,供電不穩定且存在隱患,隨時都有可能撤離。
記者就相關問題致電開發商前臺,但前臺工作人員以“不知道媒體對接人是誰”為由拒轉電話。記者根據業主購房合同書,聯絡開發商方指定法人代表王紅珍秘書,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2月8日,北京住建委信訪辦受理了IN北京維權業主的投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該辦獲悉,北京住建委房屋市場管理處已經介入調查。
為配合調查,2月10日,IN北京開發商北京顥世中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發給北京住建委市場處的一封名為《關於北京顥世中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IN北京項目業主投訴情況説明》中,對民電承諾一事回應稱:“現物業公司按照0.4883元/度收取電費”,卻未對業主關於 “臨時電”的質疑給出正面回應。
除了民電承諾落空外,業主們還稱,IN北京開發商當初承諾的商業配套和小區班車也未兌現。
開發商:測繪結果有權威性
據周明介紹,IN北京開發商宣傳的單價是以建築面積為基準,但在簽購房合同時,業主們發現,合同中的單價基準已變更為套內面積。周明説,因總房款未變,當時業主對這個小細節沒在意。收房時,業主們發現,所購房屋的建築面積都變小了,套內面積全增大了。按照合同,所有業主皆需向開發商補交房款,數額在幾千元到兩三萬元不等。
上述《情況説明》中,開發商對此回應稱:“本項目面積預測、實測都是由北京大地萬川測繪有限公司實施測繪,該單位為北京市建委認定的專業測繪機構,其測繪的結果具有權威性,並已得到建委備案的實測報告。”
針對以上投訴,2月20日,北京住建委信訪辦向IN北京維權業主代表發出的《答覆意見書》中回應稱:“關於‘民電’問題請投訴人依據《商品房預售合同》相關條款與開發企業協商解決。”並補充説,“其他問題請按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相關條款與開發企業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業內提醒商住樓購買風險
北京美聯物業副總經理楊明麗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指出,鋻於其商住雙性特點,如果業主購買後再出售,可能很難以合法程序辦理轉讓手續;其次,一旦非住宅項目涉及拆遷,類似IN北京這種以科研用地建造住宅的項目,補償問題可能較麻煩;再次,以商業、科研立項的項目,辦理房貸時只能以商業項目的流程來辦,如首付比例為50%,貸款利率為1.1倍,且不接受公積金貸款;第四,由於該樓盤以商業立項,購房者入住後的水電氣及物管等,皆以商業項目的流程與收費標準執行,住戶可能需承受更貴的費用;第五,業主入住後,相關配套不全,嚴重影響業主的居住質量,生活成本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