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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
去年個稅收入增長幅度是城鎮居民收入增長的3倍之多,在這種現實下,極易刺激公眾敏感的“稅痛神經”。
20日,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就納稅諮詢熱點問題作出解答,明確個人在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需按照工薪收入納稅。官方説法引發社會熱議,並被調侃為“加班稅”。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需要納稅,于法有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法》對此沒有豁免,國外也似乎沒有細分到把“加班費”單列並劃入免徵範疇的先例。現實中,加班費納稅也一直都在默默地執行,並非新增稅目,國稅總局也不過是重申常識。
紛紛蕓蕓的非理性表達背後,其實隱藏著公眾對個稅收入增長過快、個稅設置缺乏人性化的焦慮。公眾提得最多的事實是:2011年我國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6054.09億元,同比增長25.2%,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7%。硬幣的另一面,2011年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如何?據國家統計局今年1月下旬公佈的數字,2011年全國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剔除價格因素影響後,實際增長8.4%、11.4%。個稅收入增長幅度是城鎮居民收入增長的3倍之多,遠遠拋離公眾收入增長水平,在這種現實下,稅務部門維護個稅徵收的任何説法,都可能刺激公眾敏感的“稅痛神經”。
另一個必須提及的尷尬是:2011年,我國中低收入群體承擔了65%的個稅貢獻率,而在歐美國家,高收入階層才是納稅的主體。譬如英國,2010年1%富人繳稅佔所得稅總額的25%;美國更高,1%富人貢獻了全美40%的個人所得稅。相較之下,我國個稅天平的失衡是顯而易見的,個稅淪為“工資稅”,不但讓稅收的主功能之一——調節財富分配失效,更引發貧富分化的“馬太效應”。
在許多國家,個人所得稅設置、徵收都體現人性化。譬如日本的個稅就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家庭負擔,其免稅項目和稅前扣除項目多達20多項,如基本免稅額、配偶免稅額、配偶專項免稅額、贍養人口免稅額、贍養人口專項免稅額、退休所得扣除和老人扣除等等。個稅徵收的人性化,較好解決了個稅的公平與正義,從而減輕國民負擔,提振國民消費和投資能力,促進經濟及社會的穩定。
從人性化角度審視“加班稅”,公眾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減免乃至豁免。一則,加班費是加班者犧牲法定休息時間、犧牲與家人團聚的勞動所得,很多甚至並非勞動者本人意願,屬於“被加班”,即便如此,能按規定拿到足額加班費的人也不多;二則,加班者多半是特殊行業、特殊崗位的從業者,區區加班費其實就是血汗錢;三則,國家財稅收入連年攀高,確實不差那幾個錢。正如節假日加班“雙薪”、“三薪”規定一樣,國家給加班費免稅,就當作給連法定節假日也不能休息的加班者一個小小紅包,有何不可?
近年“結構性減稅”成為熱詞,社會呼聲日高。結構性減稅從何減起?顯然,宏觀當從窮人減起,減輕多數普通工薪階層的稅賦;微觀應從個稅設置的人性化入手,多替納稅人著想,使個稅徵收更加合理,更能照顧納稅者的感受。稅收更人性,社會才能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