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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聖祥:加班費繳個稅為何引發大爭議?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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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加班工資”,顧名思義還是工資,當然應該按照工薪所得繳納個稅。這其實根本不是什麼新規,而是從來如此的舊規,自然談不上是“增稅”。因為加班工資不是單獨計稅,而是併入工薪收入計稅,所以那些工資達不到個稅扣除額的人,根本不用擔憂需要專門為加班工資額外繳稅。事實上,國稅總局只是對“加班工資是否屬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的納稅人諮詢進行公開解答而已;而這,對於專業的稅務工作者而言,原本只是一個常識。

  奇怪的是,當國稅總局將這樣的稅務常識以公開解答的方式回應納稅人諮詢,居然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部分人甚至認為“國稅總局想錢想瘋了”,打醬油者則高喊“國稅總局先幫我們把加班工資拿到手再談徵稅”。不難發現,關於加班工資繳個稅引發的爭議潮,其實與國稅總局回答納稅諮詢的正常履職,根本不在一個有效的對話維度上。所以,在加班工資繳個稅的“壞消息”被極度放大時,同時回答的夫妻房産加名不繳印花稅的“好消息”,卻被選擇性無視了。

  國稅總局在官網上開闢納稅諮詢欄目,並且依據現行稅法“有問必答”,本來該是一件好事,之所以會引發如此爭議,並不是因為“有些稅只能收不能説”,而只能説明公眾對於稅法的基本了解實在太少了,以至於稅務常識竟然都能被誤解成“新規”。所以,相關的辦稅服務欄目不能因此偃旗息鼓,而應該辦得更多更好才是。為避免這樣的誤讀,國稅總局在回答納稅人諮詢時,應該更為認真仔細。比如在回答加班工資繳個稅的問題時,如果能同時説明加班工資併入工薪後達不到個稅扣除額不用繳稅,也許就不會有這麼大的誤解了。

  當然,之所以任何看似“加稅”的行為,在公眾眼中都會“敏感”如此,最充分説明的還是公眾的稅負感覺之重與稅負痛苦之深。就拿個稅來説,在後幾個月已經將個稅起徵點提高到3500元的背景下,2011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還是連續跳過5000億元和6000億元兩個大關,達6054.09億元,比2010年增收1216.92億元,同比增長25.2%。因此,人們很難理解,個稅收入增加如此迅猛,為何還要在工薪階層的那點加班費上錙銖必較?在節假日加班並且在乎那點加班費的,大多都是一線工薪階層,加班工資繳個稅被誤認為是“新規”,很容易刺激到他們敏感的神經。

  有必要指出的是,稅法的嚴肅執行必須得到保證。如果為了照顧某個群體而擅自將諸如加班工資之類的應稅項目剔除,絕不是依法徵稅的應有作為。事實上,如果稅務部門果真權大如此,受益最多的不會是普通公眾,而只能是既得利益者。所以説,減稅也要以法律為依據公開進行,而不能容許權力部門私自操作。説到底,人們對加班工資繳個稅的爭議,並不是要稅務部門明天就將加班工資給擅自免稅了,而是要借此將稅負沉重的呼聲表達出來,以督促“十二五”期間進行大規模結構性減稅的政府承諾早日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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