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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60億平小産權房能不能轉正?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沒幾個人敢輕易做出回答。
國土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去年國務院已經成立了由國土部、住建部&&,12個部門組成的小産權房清理領導小組。對已經存在的小産權房,國土部正在組織調查,研究試點具體措施,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完善政策,妥善處理。
在哪些城市試點,如何試點,方向是什麼?對於這些外界關心的問題,上述人士未作解答。這只能視為一種官方態度,但若沒有具體方案,還是無益於問題的最終解決。
在我國的所謂小産權房,並非一個明確的法律概念。在眾多城市郊區,一些集體經濟組織在集體土地上集中建設農民住宅樓,除用來安置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外,還以較低的價格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這些房子一般俗稱“小産權房”。
相對於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而言,建設在集體土地上的“小産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房産證,其上市交易很難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小産權房因價格更低,故已在地方潛行多年,規模日漸龐大。非官方數據稱,全國小産權房面積約60億平米。當然,官方從未承認過該數據。
小産權房問題的核心是城鄉土地二元化,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銷售對象不限,但集體土地上的房子,只能銷售給本集體內的成員。
正是因為沒有法律的護航,小産權房的處置從法律問題演變成了一個社會和政治問題。在維護土地管理法治秩序和保護農民權益兩大口號之下,一旦小産權房處置不力,觸動億萬人利益,推行者的政治風險極大,最終造就了無人願意冒險的局面。
“小産權房肯定是違法的,但一些銷售出去的房子裏已經住進人了,這時採取措施,要涉及成百上千群眾的利益;但如果不採取措施,它又是違法的,而且有的小産權房佔用的是耕地,那違法就更嚴重了。”一位中央部委權威人士曾這麼形容處置小産權房問題的兩難心態。
而在記者最近參加的一次內部會議上,一位重點省份國土廳廳長也直言:國土部今年想讓他們報小産權房清理的試點,但是該省還是十分慎重,擔心一旦處理不好,小産權房就會再度氾濫。
“我們可以試行把小産權房確權給村集體,這些房子的産權還是歸於村集體,即便有城市居民花費了數十萬元來買這個房子,也視為是‘租賃’而不是買賣。如果在補交土地出讓金之後就確權給城市居民,我擔心小産權房會一哄而起。”該廳長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