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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奧迪交了預付金拿不到車 合同上註明的是“訂金”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5日 10: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龍虎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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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虎網訊 “明明答應我2012年1月14日可以拿車的,到了那天告訴我沒車了,讓我再等兩天。兩天后又告訴我車還是沒到,又讓我等幾天,等來等去,轉眼間快到春節了還沒拿到車。”市民張先生向本報法援熱線抱怨,4S店原本承諾的提車時間總是一拖再拖,逼得他只能到另外一家4S店購車。更令張先生氣憤的是,4S店只退還自己所付的訂金,不願意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面對這種情況,4S店是否應該支付張先生這筆費用呢?

  張先生:遲遲提不到新車

  為了方便出行,2011年年底,張先生打算購置一輛新車,考慮到春節期間車輛需求量大、員工放假等綜合因素,他決定提前購買。

  早前張先生已經選好一款自己喜歡車型,因此他認為接下來的工作應該比較簡單,就是“預訂-提車-付款”。

  “2011年12月14日,我來到南京華興深藍4S店預訂了奧迪A6L,在交付了1萬元的訂金後,雙方簽訂了協議。”張先生向記者講述了他的坎坷提車路,他説自己跟4S店簽訂的這份協議上標明了一個月內可以拿到車輛。

  於是2012年1月14日,張先生跟朋友滿懷欣喜地去提車,令他們失望的是,4S店工作人員稱張先生所購買的那款車型是從長春一汽發車,但還沒有到南京,需要再等兩天。張先生心想兩天也不是很長時間,於是決定再等等。

  兩天后,張先生如約又去提車,結果還是被告知車沒到,在得到4S店工作人員“1月20日車一定能夠到達南京”的承諾後,張先生按捺住心中的不滿離開了。

  轉眼到了1月20日,結果依然令張先生掃興,“沒想到即便這麼早預訂,還是沒有在春節前拿到車輛。”

  眼看就要到春節,預訂的車輛沒有順利拿到,無奈的張先生只能去另一家奧迪4S店購買了心儀的奧迪A6L。華興深藍4S店的做法讓張先生很不滿,他認為這種做法就是在敷衍客戶,所以要求華興深藍4S店退還自己之前所付的訂金及違約金,但遭到華興深藍4S店的拒絕,他們只願意返還張先生1萬元的訂金。

  “華興深藍4S店沒有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給我車,就必須雙倍返還我的訂金,即2萬元。”張先生表示華興深藍4S店耽誤了自己的提車時間,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是合理要求,為什麼華興深藍4S店不願意支付呢?

  4S店:無需雙倍返還訂金

  為了進一步了解事情的實際情況,記者致電南京雨花臺區華興深藍奧迪4S店。

  對於張先生遲遲不能提車的問題,市場主管趙先生表示,該4S店只是奧迪汽車的經銷商,由於春節期間客戶預訂車輛數目很大,車輛不能及時供應,才造成張先生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車,因此對張先生造成的損失他們深感歉意。

  同時,趙主管解釋,張先生在預訂奧迪A6L時,銷售顧問已經告訴其由於春節期間車輛需求量大,可能不能按照規定的時間提取到車輛,有可能在春節後才能拿到所需車輛,張先生當時也是表示接受的。

  張先生要求華興深藍奧迪4S店雙倍返還訂金的要求,趙主管表示根據雙方簽訂的用戶訂單第五條規定:如果超過合同日期還不能交貨,供方將按現行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給予需方補償。如果需方要求解除合同,供方應退還全額訂金。所以張先生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是不合理的,華興深藍奧迪4S店願意按照現行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給付張先生訂金超過合同日期的利息補償。

  訂金只承認買賣行為

  江蘇倍寧得律師事務所褚尤俊律師認為按照訂單協議規定,華興深藍奧迪4S店無需雙倍返還張先生訂金,只需返還1萬元訂金即可。褚尤俊律師特別提醒讀者如果保護買方權益來看,則應該簽訂定金協議。“定金”與“訂金”是有區別的,我國《合同法》中對定金有專門的“定金罰則”的規定,即給付定金方如果根本違約,將不能要回定金,如果接受定金方根本違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訂金”只是承認了雙方存在買賣行為,如果接受訂金方根本違約只需退還訂金即可,不需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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