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20分):
關注豐田召回事件,截止目前,豐田汽車公司已向浙江省251名車主支付了汽車召回補償,人均補償金額在300元左右。浙江車主認為,全國車主都應享受補償。
浙江工商局昨天宣佈,在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的調處下,首批251名向豐田提出索賠的RAV4車主已經獲得了人均約300元左右經濟補償。根據消費者在汽車召回過程中承擔的汽油費、誤工費和差旅費等不同成本,豐田予以現金或與損失等價的服務消費券、代金券、代工時券等經濟補償。另外,32位RAV4消費者獲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車使用,69名RAV4購買意向的消費者全額退還了訂金。
然而就是這人均約300元左右補償也可謂一波三折,3月29日,豐田承諾對浙江消費者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進行現金補償。然而沒過幾天,豐田就高調否認了對中國消費者進行經濟補償。
昨天的發佈會,浙江工商局同時還通報,3月18日,義烏市工商局在義烏市兩家一汽豐田4S店內發現1700余種豐田品牌零配件,既無産品合格證明,也沒有産品檢驗報告。這些汽車零配件均由豐田汽車倉儲貿易有限公司配售。通過對豐田倉儲的現場檢查和調查,發現其倉庫內存放的大部分準備銷往各豐田4S店的汽車零配件均無産品合格證明。義烏市工商局對此案已立案偵辦。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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