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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城市化推進了生産,卻沒有同步推進消費。戶籍制度是其中最關鍵的制約因素,放開戶籍,促進消費,是下一階段城市化進程的重中之重。
沒有一個國家像中國這樣,在農業GDP已經降到全部GDP的10%時,其農村人口仍有50%,而且這個數字還沒有包括已經進城打工的農村人口。也沒有一個國家像中國這樣有如此低的消費率,在2009年,最終消費與GDP的比率僅為48%,而扣除掉政府消費後,居民消費與GDP之比僅為35%。
無論是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是與相近發展階段的印度和巴西比,或與同處於儲蓄率較高的日本和韓國比,中國的消費率都很低,甚至低於日本和韓國的消費率在歷史上的最低點,而且主要就是因為居民的消費率低。
中國的工業化進程支撐了大量出口,而消費增長卻相對受阻。與此同時,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也受到了抑制。這兩件事都與眾不同,相互之間一定存在某種聯絡。解開這個困惑的關鍵在於戶籍制度。它就像一個楔子釘進了中國的市場體制,産生了一系列的經濟影響。
戶籍制約消費
一方面,戶籍制度增加了勞動力流動的成本,制約了農民工市民化的進程;另一方面,長期以來,中國農村剩餘勞動力的數量不能得到充分釋放,農業勞動生産率低下,農業比較收益低,這也成為農民工進城的工資要求的參照係,長期的低工資形成了出口加工製造業對於低成本勞動力的依賴。
這説明進城農民工的消費受到了戶籍制度的制約。根據陳斌開、鐘寧樺和我近來的一項研究,如果控制住居民的其他特徵,一個沒有所在城市戶籍的外來居民與當地城市居民相比,前者的消費要低大約30%。由於農民工數量龐大,大致可測算出這一由戶籍制度所導致的“消費損失”究竟有多大。
算出來的結果有點讓人吃驚,它相當於數據所在年份的家庭消費的4.2%,或中國GDP總量的1.8%。別以為這是小數目,中國每年GDP的增長不過10%左右,也就是説,戶籍制約的消費損失相當於每年GDP增長部分的五分之一。由於進城的農村勞動力在持續增長,而且戶籍制度的制約始終存在,因此,其對消費的制約效應也是年復一年地在發生。
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人在面對風險的時候,需要儲蓄以防不測,而如果社會保障健全則儲蓄的動機將減弱。中國的社會保障日益健全,但農民工的狀況卻改善甚少。根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的數據顯示,僱主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農民工比例分別為5.9%、9.7%、20.7%和1.8%。
不難看出,農民工社會保障的覆蓋水平仍然較低,絕大部分農民工沒有參加社會保險。而從農民工的工作性質和收入來源看,其簽訂短期合同的比率和來源於個體經營收入的比重均遠高於城市居民。
不能安居樂業的預期會制約耐用消費品的消費。如果外來務工者幾乎不能在打工城市定居,那麼,其行為將是能省則省,因為耐用消費品很難隨身帶走。
有人可能會説,農民工將錢寄回家了,這其中也有部分是消費,只不過是發生在農村。在我們的研究裏,即使將匯款全部計入消費,戶籍因素仍使移民的消費低於城市居民18%。戶籍對於消費的制約也不是因為文化和習慣等原因,因為住在城市裏時間更長的農民工並沒有在消費上更接近於城市居民。如果把那些出生在農村卻已獲得城市戶籍的居民拿出來與沒本地戶籍的移民做比較,他們的消費差別是26%。也就是説,戶籍對消費行為的影響巨大,有城市戶籍就會多消費。
一個很自然的猜測是,即使戶籍的確制約了消費,其作用也會隨著時間推移而下降,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從數據看,戶籍對消費的制約作用隨著收入上升而上升。這其實很好理解,人變富了之後,對非必需品的消費比重將上升,對吃穿的消費比重則下降。
換言之,錢多了反而能省錢的空間更大。如果將消費分成若干項看,與城市居民相比,外來移民在吃穿方面的消費雖然較低,但更明顯的差別出現在家庭設備、健康醫療和文化教育等方面。
農民工的數量穩定增長也會加強戶籍對消費的制約。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0年全年農民工總量為24223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5335萬人,在本鄉鎮內從事非農産業的本地農民工8888萬人,而且這些數字還在增長。這部分居民如果沒有戶籍制度的制約,他們的身份應該是城市居民,而不是農村居民,所以,農民工的數量持續增長也將使加總層面的“消費損失”日益增加。
適時開放戶籍
很多人喜歡將中國與20世紀80年代的日本相類比。表面上的確如此,貿易盈餘大幅攀升,本幣升值壓力巨大,房地産呈現泡沫跡象。
但中國的不同在於,這是一個“轉型和發展中的大國”。30年前的日本不曾像中國這樣存在著諸多制度制約,而中國當前存在的制度制約卻戲劇性地提供了潛在的增長動力。
30年前的日本也基本上完成了城市化的過程,進入了發達狀態,而中國卻仍在發展中,其城市化進程如果不受到抑制,還將為經濟增長和勞動生産率的提高釋放新的活力。日本也從未像中國這樣,在城市化進程中出現如此大規模的跨地區勞動力轉移,在一個地區間勞動生産率差異巨大的“大國”,這恰恰成為經濟資源更有效配置的潛在空間。
遺憾的是,城市化對於中國結構性調整的意義被嚴重忽視了。在城市化速度方面,政府似乎有意壓低城市化的速度。“十二五”規劃提出,到2015年,城鎮化率由現在的47.5%提至51.5%,五年提高4個百分點,低於當前大約一年1個百分點的速度。
同時,政府卻試圖在未來向內地採取傾斜性的供地政策來支持其發展。但如果看數據,恰恰是在內地,城市面積擴張的速度約是非農業人口增長速度的2倍多。在城市體系的調整方面,政府的政策導向是重點推進中小城鎮的發展,而限制特大城市的發展。戶籍限制更嚴的是作為勞動力主要流入地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而在我們的研究中恰恰可以看到,越是在大城市和沿海城市,戶籍對於消費的制約作用越大。
啟動消費的口號人人都會喊,但中國當前的情況卻是,我們在作繭自縛。2007年經濟危機發生以來,中國運用加大投資的方式度過了危機,但在結構調整方面卻“雷聲大、雨點小”。
現有的通過補貼來增加農村消費的方式雖然有效,但只是短期措施,與城市化進程的歷史趨勢也相悖。與其補貼農民在農村建房,不如補貼進城農民工在城市租房。
如果這些道理不想通,中國經濟過度依賴投資和出口的增長方式將難以轉變,結構性扭曲所造成的風險會不斷積累,直到下一輪危機捲土重來。這是經濟規律,沒人可以倖免。
作者為復旦大學和浙江大學經濟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