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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又給信託業戴上了一個“緊箍咒”。
1月11日,銀監會電話通知,要求信託公司停止發行票據類信託産品。接受記者採訪的信託業內人士表示,一部分信託公司確實受到當地銀監局的電話窗口指導,要求相關信託公司今後不要發行票據類信託産品。
業內人士分析,銀監會要求信託公司停止發行票據類信託産品,顯示該業務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快速增長,引起監管層對其可能干擾信貸規模控制的憂慮。這位分析人士稱,去年下半以來,票據類信託呈爆髮式增長,引起了監管層的關注,而銀行則通過票據信託形式變相向企業發放貸款,並借此逃避監管。
同時,一位信託公司高管則告訴記者,銀監會之前確實有控制票據類信託産品發行的意向,並有可能以提高票據類信託産品風險資本計提比例的形式,來實現控制票據類信託産品規模的目的。
從2010年銀信合作被叫停,到2011年7月房地産信託事前報備制度,信託産品在快速增長同時也被質疑是影子銀行,變相向市場提供信貸,監管政策一再收緊。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存在的票據類信託産品主要以銀行承兌匯票為投資標的,期限多在半年,收益率在7%至8%左右,信託公司成立信託計劃募集資金,持票人將未到期的票據債權打折轉讓給信託公司,從而獲得信託計劃委託人的資金,待票據到期,信託公司向出票人或者背書人收回資金,其中打折的幅度包含信託産品的收益和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