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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在今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近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已聯合發佈《關於調整預先披露時間等問題的通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預披露申請文件的時間將提前。
根據《通知》,IPO發行人將根據規定在反饋意見落實之後、初審會召開之前,將招股説明書在證監會網站預先披露。而根據現行規定,IPO預披露則是在申請文件受理後、發審會召開5天前,與發審會會議公告同步公佈招股説明書。
《通知》將於2012年2月1日實施,同時證監會將一併公佈在審企業名單,今後新受理的企業名單也將儘快公佈。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預披露時間的提前,有利於強化公眾監督,提高審核工作透明度,強化招呼説明書的法律責任和對仲介機構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