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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土部公佈了《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明確了閒置土地的認定條件,可操作性很強。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新規對閒置土地有一定影響,但不會太大。
土地出讓應考慮房企實力
在重慶中原地産副總何偉堅看來,《辦法》草案和以前的相關政策相比,有了一定進步,比如明確了閒置土地的認定條件等,但是,造成土地閒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這既要依靠一定的法律法規來規範土地市場,同時在出讓土地時,政府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一定的配套規劃。
何偉堅建議,政府在出讓土地時,不一定非要堅持“價高者得”的方式,還應該考慮房企的資金實力與企業信譽。“不是説大的品牌開發商不閒置土地,但是這些開發商更看重自己的品牌與資金利用效率,因此違規的可能性更小。”何偉堅説:“不過,政府在做這樣規定的時候也要拿捏好水準,不然就可能造成市場壟斷”。
新規影響還看政府執行力
對於此次新規對土地市場的影響,何偉堅認為,主要還是看執行力度。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秦代友律師認為:“有一定影響,但不會太大”。在秦代友看來,國土部目前出臺的草案可以更加規範土地市場,給政府監管土地市場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標準。但是有很多規定以前就有,這次只是強化和細化。因此,影響不會很大。
不過,某開發商的營銷總監直言,此次關於閒置土地的草案雖有一定進步,而且可操作性也更強,但它卻把責任更多的推向了開發商,對於政府的監管,尤其是因為政府原因所造成的土地閒置,依然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因此,他希望政府在規範土地市場時,能夠充分考慮各種因素。(見習記者 甘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