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近日,有讀者舉報稱,中國市場調查研究中心(簡稱中市調查)和中國社會經濟決策諮詢中心(簡稱中經諮詢)涉嫌冒用國家統計局的名義,給企業排名,發放牌匾證書,並收取數萬元的費用。
記者調查發現,讀者反映的情況屬實。國家統計局曾發聲明,在1999年就與上述兩家單位脫離關係。而且,上述兩家單位也並不像其所宣稱的那樣,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國家科委(現在的科技部)有備案。兩個單位如今挂靠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該院相關人士表示,將調查此事,一旦查實,將嚴肅處理。
■業內揭秘
只要企業給錢就能評獎
張女士曾在中市調查和中經諮詢工作過。據她介紹,這兩個單位其實是一套人馬,業務開展以中市調查為主,實行項目管理制。去年10月,她在該單位擔當項目主管一職,手下有20多個業務員。
張女士説:“工作流程是業務員從網上找企業的地址和聯絡人,再將中心的一套資料給企業快遞過去,資料包括一份由中市調查和中經諮詢印製的材料簡介、一份評選通知、一份收費協議書、一份申報表格和一份需要企業填寫的銷售數據表格。如果企業同意參評,就給我們提供企業數據和匯款,我們再給人家寄出相應的牌匾及證書,可以用在企業宣傳裏。”
張女士出示的收費協議書上顯示,甲方為中經諮詢,乙方為企業,甲方在市場調查和考證相關資料的基礎上,推選乙方作為“中國 行業十大暢銷品牌、十大著名品牌”暨“中國 行業10強企業、中國 行業50強企業”候選單位,在乙方符合評價標準的基礎上向社會發佈,並由甲方頒發證書和獎牌。企業可自行選擇參評項目,“一般來説十大著名品牌、十大暢銷品牌是24800元,行業10強貴一些,36000元。如果都評,就是6萬多。只要交錢,沒有評不上的,一般一週內就能把牌匾和獎牌製作好。”
“雖然是自願參加,但在給企業的簡介裏面印有國家統計局批復成立的紅頭文件,所以企業感覺比較有權威性,反饋挺多的。”張女士説,在她工作的一年多裏,最多一個月進賬52萬,最少的也有18萬。中心還有另外一個項目組,開展同樣業務。中心這邊製作獎牌和證書的成本僅為170元。
今年11月15日,張女士發現,國家統計局官網上發佈公告,稱其早已在1999年就與這兩個中心脫鉤。她意識到,該機構有冒用國家部委名義行騙之嫌,遂與幾名業務員一同辭職。
評選項目業務員自己編
隨後,記者又採訪了幾名曾在中市調查和中經諮詢工作過的業務員,他們證實了張女士的説法。
張剛(化名)説,今年2月份,他看到中市調查在趕集網上招聘業務員,於是便前往應聘,並被錄用。張剛説,自己平日的工作是上網找大中型企業的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按規定,每個業務員每天必須找21條信息。目前,像他一樣的業務員,中心大概有100多個。業務員只負責找企業和發快遞,真正聯絡企業商談業務的事一般只有主管或主管助理這一級才能接觸到。業務員的底薪並不高,主要靠提成。每個企業算一單,如果當月成單率在2萬-3萬之間,提成就有10%,越往上提成比例越高,最高可達到20%。張剛説,他最多拿過1萬多元的月工資。
曾在該中心當過業務員的劉明(化名)出示了一份發給企業的評選通知。記者看到,通知最上部分印有兩個中心的名稱,下面標題為“關於評價2011年度‘中國 行業10強企業、領軍企業’暨‘中國十大著名品牌、中國十大暢銷品牌’的通知”,並加蓋了兩個中心的公章。劉明説:“評選項目是業務員根據企業經營的內容臨時編的,比如你是做麵包的,就寫上評選‘2011年度烘焙食品行業10強企業’;你是做酒店的,就寫上‘2011年度連鎖酒店10強企業’,什麼名目都有。”
■核實調查
宣稱收款後3天內發證
11月21日上午,記者以某企業負責人的身份向中市調查諮詢“中國除塵器生産10強企業”評選的相關事宜,一名自稱是中心辦公室主任助理姓賀的女子接待了記者。
“我中心是1992年由國家統計局批復成立的,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國家科委備案的專業性科研事業單位。”賀某稱,行業排名和企業評選是後期國家統計局交付的任務,只有其中心才有資格進行評選。
當問及主管單位是否已經變更時,賀某不知該如何回答,一會兒説中心由兩個部門共同管理,一會兒又説中心的上級單位是社科院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規劃院也由統計局管轄。隨後,記者又多次詢問榮譽證書是否為國家統計局下發和認可,賀某説:“我們中心是有批文的,可以跟您保證評選的真實性和權威性。”
“您只需要填寫好兩張申請表,協議書由企業法人簽字蓋章,準備好協議第三條上寫有的相關資料,並將這些一併傳真或寄送過來,3到5個工作日後就能拿到評選結果。”賀某稱,評選需要通過專家組三次審核,一看申請表,二看企業的相關證件、近年的發展、客戶服務等方面成績,三看企業的整體規模,“想儘快辦理就得儘快把材料寄過來,儘快地把你公司好的榮譽證書傳過來,有利於專家對公司的評定。”賀某還説,評選將由兩個中心、國家統計局、行業內專家、發改委、國家直屬部門共同組成的專家組完成。中心收到匯款底聯以後,會立刻將證書和獎牌樣式交給宣傳部製作,然後就用快遞寄出,“一般在收到款項後的2到3天內,證書和獎牌就能下來”。她告訴記者,評選結果有效期3年。證書和獎牌均可用於各大媒體的宣傳,同時對企業已上市的行業排名、商標保護和企業招投標都很有作用。
尚未評比就拍板説能成
“專家評選得有辛苦費,然後是獎狀和獎牌的製作費,最重要的是後期的媒體宣傳費。”賀某説,媒體宣傳的有效期同為3年,這筆花費大部分將用於中心官網及5家媒體的“新聞式公告傳播”。
其所指的媒體大部分為網站,大到中央時政類、門戶類,小到區域類、行業類,整整印了兩頁紙,公司可在其中任意挑選5家,“我們事先都是跟這些媒體聯絡好的。”花費在6.8萬到9.8萬不等,但並未明確具體的宣傳方法。
在電話中,記者曾要求必須拿到10強,否則就不參加評選。賀某將記者介紹給中市調查外聯部的劉主任。劉主任再度向記者確認,自己是統計局的下屬單位,此項評選非常謹慎權威,“首先我們調取統計局的宏觀數據,然後由中市調查全方位市場調研,你單位是入選單位,把報表和附屬材料寄過來,三方會審再復審,最終才能確定是10強還是50強。”記者則再次強調評不上10強就算了,劉主任説:“那我給你拍個板,把材料寄過來,我確定一下數據,再跟評審委對接一下,應該沒太大問題。”隨後,劉主任稱,查看一下企業的相關數據並確認,獲選一事十拿九穩。
參選企業起疑心要起訴
張女士説,她為中市調查工作期間,經手的企業達上百家,並出示了近百個企業為參評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根據這些資料,記者撥打了其中一些企業的電話。
江蘇省江都市某工具有限公司於今年8月底參加了中市調查“中國扳手生産10強企業”評選。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姜先生回憶,公司是在收到中市調查的相關文件並電話諮詢後確認參選的。“公司先是看到文件感覺很權威,後來對方口頭介紹也是國家統計局的下屬單位,評選結果含金量很高,但是要求先付款確認參選。”姜先生介紹,上報材料並向對方匯款36000元後不到兩個星期,公司便收到了寫有“中國扳手生産10強企業”並有兩個中心蓋章的牌匾,“評選的過程非常快”。
深圳某塑膠工業公司杜女士則説,當時中市調查承諾企業交的錢,會用於在官網和媒體的宣傳,“但目前除了有個牌匾,其他都沒有兌現。公司已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起訴中市調查,要求把款項退回。”
也有企業在參評前對其資質産生質疑。今年9月,浙江某電器製造有限公司參評了中市調查“中國冷櫃生産10強企業”和“中國十大暢銷品牌”,涉及款項6萬多。聯絡人黃先生稱,當時協議已經簽好,材料也遞交了,“對方自稱是統計局下屬單位,但是上網查找後發現1999年統計局已經跟它脫離關係了。”隨後,黃先生向中市調查質疑其資質,但是對方解釋很久,黃先生依舊認為很模糊。“協議也是漏洞百齣,根本沒有寫明雙方出現違約會如何處理,不能令人信服。”評選結果出來後,對方幾乎每天打電話向他催款,“公司還跟對方講過價,其中36000元的一項評選最後降到18000元,這也太容易了!”黃先生説,種種跡象都讓公司對中市調查産生懷疑,最後該公司並沒有付款。
辯稱受委託卻未見證據
上周,記者來到中市調查和中經諮詢位於海淀區世紀城金源時代商務中心的辦公地點。該機構位於商務中心一棟寫字樓的2層,兩間百十平米的辦公區被隔成若干工作區,七八十人在其中忙碌。
中市調查負責人沈海源稱,兩個中心主要經營的業務是建立數據庫和出臺行業報告,然後出售,有時也會受一些調查公司委託進行企業的市場調查。
沈海源説,中心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是搞研究的。記者向其出示了印有統計局批復文件的宣傳資料、帶有中心公章的評選通知和協議書。沈海源承認,宣傳資料是他們印的,但已經陳舊,遂拿出一份自稱是最新的資料,增添了“1999年已與國家統計局脫離關係”。
沈海源表示,張女士並非中心的工作人員,屬於一家合作公司的員工,後又表示冒用乃是張女士的個人行為,“發現這種情況後,我們已在網站上發出聲明,解除她的一切職務,交由外聯部劉主任負責。”當時,劉主任也在現場。
當記者質疑,既然是個人行為,為何協議書所留賬號是該中心的開戶名,且聲明中稱張女士14日就已離職,但為何在21日,劉主任被記者暗訪時,仍在進行排名時,兩人無言以對。
對於協議書,沈海源先是表示不知情,後又表示知情,稱“現在收費搞排名的有很多,調查公司也要生存,這些費用是媒體宣傳費”等等。“我們搞這些是受調查公司委託,因為很多企業不相信公司,卻很相信研究機構,所以用我們的賬號,等錢到之後我們都會全部打到委託公司的賬戶上。”但他以管理人員下班為由,未出示雙方的往來賬目。
■各方回應
國家統計局
早與兩家單位脫離關係
21日,國家統計局法規部門一名工作人員稱,此前曾經接到過許多企業關於中市調查和中經諮詢的舉報電話,“我們已經跟他們脫離關係了。統計局不可能為任何類似機構提供數據。”
前天,國家統計局新聞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統計局已在1999年與兩個中心脫離關係,並在2006年和2009年兩次發出聲明,嚴禁其盜用國家統計局名義。該負責人稱,得知目前兩個中心網站仍在主要位置登載早已廢止的1992年的國家統計局批復文件,涉嫌有意欺騙公眾,統計局已告知該單位,將網站上的相關內容撤下,如果再發現此類行為,將會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記者再次登錄兩個中心的官網時發現,原來挂出的統計局文件已經被全部撤下。
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
雖挂靠但並無業務往來
中市調查自稱,與國家統計局脫鉤後,其主管單位變更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目前是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國家科委備案的專業性科研事業單位。
資料顯示,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是經中國社會科學院批准,並經國家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從事國內外城鄉發展研究、規劃和諮詢服務的法人科研機構。
近日,該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嚴格來説,規劃院是一家民辦非企業單位。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與兩個中心的確存在挂靠關係。2008年,沈海源拿著國家統計局1992年批復其成立的紅頭文件和兩本研究報告主動找上門,希望挂靠。出於對批復文件和研究報告的信任,雙方簽訂了挂靠協議,但在業務上沒有任何往來,不知道對方究竟是做什麼的。“去年,沈海源送來兩本研究報告,説是近來的研究成果,僅此而已。基本上都沒怎麼見過面。規劃院裏也沒人在其中擔當職位。”
他表示,已就此事展開調查,一經查實,將採取相應措施,不排除與其解除挂靠關係。
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無登記備案不算事業單位
11月25日,記者又從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下屬的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諮詢中心工作人員那裏了解到,兩個中心在管理局既沒有登記,也沒有備案,不屬於國家事業單位。
國家科委已于1998年改名為國家科技部。科技部新聞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稱,現在的科技部已沒有給機構備案的職能,因此根本沒有備案這一説法,“現在只有一些科技部下屬的機構。既然它挂靠在其他單位,那就和我們沒有關係。”
國家工商總局
企業利用排名做廣告違規
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了解到,企業以盈利為目的,從事行業排名工作是不允許的。行業協會也許可以從事此類工作,但由於此類研究機構並不隸屬工商部門的管理範圍,因此無法界定其是否存在擾亂市場秩序、違反正當競爭的嫌疑。
另外,工商部門主要負責監督和管理企業的經營行為,而企業參與行業的排名排序,屬於企業個人行為,不屬於經營行為,也就不在監管的範圍之內,“但是企業若以排名排序的字眼做廣告宣傳也是違規的。”
“目前,我國並沒有明確的法條規定這種行業排名行為是否違法,在監管上也很困難。”相關負責人稱,中央一直在對此類行為進行調研,但具體規範和規定還有待出臺。
中國信息協會市場研究業分會
收錢搞評比不具公平性
25日上午,經民政部批准的中國信息協會市場研究業分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中國改革開放這麼多年,各行各業都曾有過各種評比排名,但只要是以單一獨立的評估機構、以收錢營利為目的搞的此類活動,都不具備客觀公正的條件,都缺乏公平性,“此類事件對國家形象、國民經濟和行業發展都有直接的破壞力,它影響的是國家、社會、行業的公共信譽。”
該負責人稱,協會還對中市調查這一名稱的合法性存在質疑,“中字開頭的機構,讓人感覺似乎很權威,這個名頭是否可以隨便使用、這個機構的名稱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否該取締、類似機構加蓋的公章有何效力等都應當有人監管。”
學者及專業人士
幾天就出評選結果不靠譜
中國傳媒大學調查統計研究所所長柯惠新表示,正規的市場調查,光調查一個行業就投入巨大,“沒有數月是完不成的,更不用説幾天。且行業越細化越難做。”中市調查涉及行業達上百,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資金投入要達數億。”
零點諮詢集團總裁袁岳認為,行業內做排名並不是新鮮事,但絕不能收錢,且該有數據或實例做支撐,向社會公佈,“應當保持數據上的嚴謹、立場上的中立、利益上的無關。”
■政策鏈結
◎1998年,《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國務院糾風辦關於整頓營銷信息發佈秩序堅決制止亂排序、亂評比行為的通知》提到,對非法進行排序評比活動,擅自向社會發佈統計調查結果,進行廣告宣傳,甚至進行欺詐活動的主辦單位,有關部門要按照《統計法》、《廣告法》、《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查處。對於冒用國家機關的名義進行認證、發佈或超越經營範圍進行市場調查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依法懲處。
◎《國務院糾風辦2007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對政府部門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舉辦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取消各類要求基層、企業、群眾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的項目。有專家指出,按通知規定,全國牙防組和牙防基金會為企業“認證”收取贊助費、商務部開展“中國暢銷名酒”評選等事件都有行政違規之嫌。
◎今年9月份,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負責人就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答人民日報、新華社記者問時指出,各地區各部門在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過程中,應嚴格按批准的項目內容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變更、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字樣。主辦單位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費。
本報記者 聶寬冕 實習記者 劉曉旭 張秀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