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和訊網消息 11月28日,深交所出臺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徵求意見稿,明確創業板兩個退市制度,即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收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或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接受和訊網訪談時表示,雖然此舉邁出了重要一步,但執行前景並不樂觀。“什麼情況下將公開譴責?如果已經譴責兩次了第三次肯定會有超強的公關,交易所能堅持正義嗎?包括證券法本身,對虛假陳述、誤導和重大遺漏等規定都太寬泛,這個意見稿就更加柔性,表面上看起來很嚴格,但執行起來很寬鬆,這兩者之間的空間就是尋租的空間。”
目前,中國股市已經遇到極大困難,監管層不僅要在退市上強力推進,在入市和發行制度也必須有所作為。“對於創業板而言,三高超募才是更大的問題,退市制度是遠水解不了近渴。”
劉紀鵬指出,監管層至今對有失公平效率的問題不反思,不肯聽取各界的意見,好像聽了就會否定創業板一樣。
對於徵求意見稿提到的“不支持暫停上市公司通過借殼方式恢復上市”,劉紀鵬稱,應該徹底廢除借殼制度。“首先,借殼制度誰來定,發審委和重組委兩個部門會爭權奪利;其次,已經被糟蹋得不成樣子的公司,通過借屍還魂又堂而皇之的重返資本市場,只有怎樣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解散重組委。”
劉紀鵬建議,監管層應抓住當前股市低迷的時機,大力推進監審制度改革。“發審委天天忙於審批,疏于監管,其結果是責任在發審委卻無法追究,保薦機構獲取了巨大利益卻不承擔責任,所有的風險都落到了股民頭上,這樣的機構必須堅決解散,然後才能實現監審分離,通過強化保薦機構的責任,強化交易所的職能,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