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消費調查頻道 >

汽車三包聽證無人反對 30天退換期限被指太短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7日 0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報訊 (記者廖愛玲)經過長數小時各抒己見,外界預想本會充滿濃烈“火藥味”的汽車三包立法聽證會,在一片平和的氛圍中結束。

  昨天下午,國家質檢總局舉行了《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立法聽證會,包括消費者、汽車廠商等16位聽證代表一致歡迎或支持汽車三包,希望儘快出臺。呼籲設立第三方獨立權威的鑒定機構,是聽證會上出現頻率最多、要求最強烈的聲音。

  現場平和

  汽車廠商發言未接招

  聽證會從下午14時30分持續到17時,質檢總局從此前報名聽證會的人員中,選擇了17位代表作為聽證陳述人參會,其中8人是消費者代表。由於天津一名汽車修理商代表因為遇到堵車,未能趕到聽證現場,因此最終16名代表到場。

  此前很多人曾猜測,這場聽證會將會迎來激烈辯論。不過,昨天的聽證會始終都很平和,各方態度都比較理性,汽車製造商、經銷商代表普遍言論謹慎、發言不多,甚至都沒有與消費者代表形成一些針鋒相對的焦點,但是他們對消費者代表提出的問題也未接招。

  部門表態

  質檢認為條件已成熟

  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昨日在聽證會上表示,目前國內絕大多數汽車企業對家用汽車三包表示贊成和支持。他表示,汽車三包出臺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劉兆彬説,目前質檢總局正在加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國家標準、實施細則和操作指南,其中就包括“汽車産品質量擔保責任標準”,即《家用汽車質量擔保中主要零部件目錄及有效期》,以保障汽車三包順利實施。

  記者昨天從有關人士了解到,質檢總局原計劃年底前出臺汽車三包。但是,昨天沒有透露最終出臺時間,只表示會吸納各方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後“抓緊修改”、“儘快出臺”,並且還會給汽車經銷商、生産商一個過渡期。

  17名聽證代表構成

  (1名天津代表因堵車未到現場,1名代表未發言也未反對)

  消費者代表 8人

  北京現代、豐田、長城、東風、大眾、經銷商、修理商 各1人

  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中保研汽車技術研究院 各1人

  中消協 汽車三包順應民意

  中消協投訴部主任邱建國昨天也出席了聽證會,他雖然不是聽證代表,沒有發言,但認為此次代表們對意見提得比較具體,有操作性。對於辯論沒有太激烈的情況,他認為這也在意料之中,因為汽車三包順應民意,大家意見一致。

  中汽協 汽車三包還需完善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葉盛基認為,汽車三包看似簡單,實則複雜,如果一味簡單化地處理,可能會引發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煩。從目前來看,很多實施細則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考慮實際可操作性和現實性,一定要系統分析,綜合考量。

  1 故障汽車是質量問題還是使用不當誰説了算?

  “應設第三方鑒定機構”

  目前的汽車“三包”規定徵集意見稿中,沒有提及汽車出現問題後,究竟誰來判定是質量問題還是消費者使用不當。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秘書長韓峰提出,目前汽車退換的標準難界定,亟待設獨立第三方鑒定機構,並保證其具備獨立性、權威性、技術性。

  消費者代表崔凱、李紅旗、王劍都表示,必須要有權威的第三方機構來認定是不是屬於質量問題,這種鑒定要有很強的法律效應,讓經銷商不能以其他理由來拒絕這個結果,否則維權太難。王劍還進一步提到,哪些才能成為這樣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哪些人員才能具備這樣的鑒定資質,都需要明確,向社會公佈。

  北京現代汽車龍武軍也認為,質量問題需要明確由誰來判斷,最好有第三方機構,省去互相扯皮的麻煩。

  場外聲音

  某合資車企人士:其實目前國內有第三方鑒定機構,但一般他們不接受消費者單方鑒定申請,除非拿到廠家書面開具的鑒定許可證明,這使其作用受到限制。

  2 對問題汽車進行檢測,高昂的檢測費應該由誰出?

  “設基金支付檢測費用”

  目前一直實行誰主張誰舉證,消費者要證明車輛質量有問題,就得花費少則數千、多則數十萬元檢測費,只有確定是廠家或者經銷商的責任,檢測費才能得到補償,否則就自行承擔。

  消費者代表崔凱建議,對於高昂的檢測費用,應建立統一的基金,由汽車廠家交納保證金。當對問題汽車進行檢測時,從基金中統一支付,這對消費者維權才是一個切實的保護。

  來自成都的消費者代表張義建議,在整車質保期內,只要經銷商、生産商拿不出消費者使用不當的具體證據,則不需要進行質量鑒定,銷售商必須首先履行免費維護、更換義務。

  中保研汽車技術研究院院長馮彥成還認為,只要生産者不能證明是消費者的過錯,就要承擔三包責任,避免消費者維權成本高。

  場外聲音

  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副總經理顏景輝:過去基本都是由汽車廠商來操作汽車鑒定,導致退換貨很難真正實現。若第三方鑒定可以實現,鑒定費還是應該由企業來承擔。

  3 售出30天內有問題可免費退換車,合不合理?

  “30天退換期限太短”

  消費者代表李紅旗指出,30天免費退換車的時間太短,根本不能體現出車的質量,以行駛公里數比較合理,至少應定在5000或8000公里較合適。

  消費者代表崔凱認為,整車“三包”兩年4萬公里的標準還應該更高點,可以3年6萬公里、4年8萬公里等,“我國消費者在汽車消費上付出了比人家大得多的代價,立法應向弱勢的消費者傾斜”。

  不過,有經銷商代表還提出,剛購買即發生碰撞的汽車,如何退換應當明確。

  對於修車5天才提供備用車的規定,消費者代表劉放建議,對於修理2天以上的就應該提供備用車或交通補償。經銷商代表進一步提出,對於修車期間給消費者的交通費補償,應該制定一個標準,以方便操作。 本報記者 廖愛玲 尹蔚

  場外聲音

  某合資車企公關經理:如果規定消費者在開具購車發票之後30天內退換貨,實現的可能性大大減少。從開具發票到提車至少一週,一些進口車和緊俏車型時間更長。

熱詞:

  • 汽車三包
  • 三包
  • 汽車經銷商
  • 汽車廠商
  • 汽車技術
  • 退換貨
  • 汽車廠家
  • 汽車企業
  • 汽車製造商
  • 鑒定機構
  •